二里头文化陶器上常见的刻画符号,大都独立存在。怎么解读这些刻画符号的含义和用途?这仍是困惑学术界的一个重要问题。
二里头陶盆上的“鱼形纹”
二里头陶盆上的“鱼形纹”
二里头遗址发现的“鱼形纹多见于敞口盆的内壁上端,少量见于大口尊的内壁上端”,因其构形与殷墟甲骨文“鱼”字相同,当是“鱼”的象形字。
陶盆、陶尊属盛水礼器,为古代祭祀天神时常用礼器。“鱼”属阴性祭品。《说文·鱼部》:“鱼,水虫也。象形。”《周易·中孚》载:“中孚,豚鱼吉。”《礼记·昏义》也说:“教成祭之,牲用鱼。”郑玄注:“鱼,水物阴类也。”这说明“鱼”属阴性祭品,与陶盆、陶尊的用途相符合。
因此,“鱼”可以作为陶盆、陶尊的象征和标识。
二里头陶罐上的“卜”形符号
二里头遗址出土一件陶罐的腹部,刻画有一个符号,因其构形与殷墟甲骨文“卜”字相同,当释为“卜”字。
陶罐本属缶类祭天的礼器。“卜”有赐与、孝养之义。《尔雅·释诂下》:“卜,予也。”郭璞注:“卜,赐与也。”“卜”“报”义通。《古书疑义举例》说:“卜尔之卜亦当训为报,卜尔者,报尔也。”《荀子·法行》:“有亲不能报。”杨倞注:“报,孝养也。”这说明“卜”字的含义与陶罐的用途相符合。
因此,“卜”字可以作为陶罐的象征和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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