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洛打工的张女士专程前往偃师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向法律援助中心和法律援助律师各送了一面锦旗。
近日,在洛打工的张女士专程前往偃师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向法律援助中心和法律援助律师各送了一面锦旗。
事情要从张女士的工作经历说起。2010年,张女士到偃师一家企业工作,一直干到今年。今年2月初,该企业无故将她解雇,双方因此发生争议。因没有足够证据证明她与企业间的劳动关系,她的权益保护成了一道难题。
“我与公司就经济补偿金问题协商了很久,可1分钱都没拿到,公司还不给我办理社保手续。”张女士说,她曾想打官司,却又没把握能拿到钱。
今年3月27日,张女士来到偃师区法律援助中心求助。法律援助中心考虑到这个案件的具体情况及证据的不完整性,决定通过“法援+调解”的方式处理,指派法律援助律师王洁萍承办此案。
接受指派后,王洁萍多次陪张女士前往劳动仲裁部门协商解决,通过释法说理,最终使企业与张女士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劳动关系解除,该企业支付张女士4万元经济补偿金,并将张女士的社会保险缴纳至今年3月底。
从受理援助到调解结案,用时不到1周,张女士脸上露出了笑容。
“我是公共法律服务的受益人,法律援助让我拿到了4万元经济补偿金,解决了我的头疼事。”张女士说,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无论遇到什么问题,都会第一时间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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