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走进宜阳县烈士陵园,洛报融媒记者看到工作人员正在对陵园进行清洁、修砌围墙。这次整修源自宜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宜阳县人民检察院正在联合开展的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
(烈士陵园工作人员清洁烈士墓碑)
据悉,此项工作将持续至2021年年底,对已集中在烈士陵园或集中管护点安葬的烈士墓,按照庄严、肃穆、清净、统一的原则加以修缮。对于那些暂未集中管护的散葬烈士墓,除因文物保护等情况无法集中管护的,将“应迁尽迁、集中管护”,集中到烈士陵园或集中管护点安葬。
“保护英烈权益是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的重要内容之一。”宜阳县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翟新琪介绍,他们将切实履行检察监督职能,综合运用磋商、检察建议、诉前圆桌会议、听证会等方式,推动相关部门积极认领责任、落实整改任务。对拒不整改的,依法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对故意破坏、污损烈士纪念设施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推进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是我们今年一项重点工作。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将联合检察机关,建立英烈纪念设施保护常态化协作机制,全面提升我市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水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他们还将广泛宣传英雄烈士保护法和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政策,充分发挥烈士纪念设施在铭记历史、缅怀先烈方面作用,推动全社会形成自觉保护烈士纪念设施、捍卫尊崇英烈的浓厚社会氛围。(洛报融媒见习记者 谢娜娜 记者 申利超 文/图/视频 通讯员 韩中军 裴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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