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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酒后挪车算酒驾吗?听听法官怎么说

您当前的位置 : 洛阳网 > 新闻中心 > 洛阳 > 洛阳新闻  来源: 洛阳网 2022.09.29 08:39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已成为越来越多人的共识,但酒后挪车算酒驾吗?日前,记者从嵩县人民法院得知一起酒后挪车的案件,听听法官怎么说吧。

  判处被告人犯危险驾驶罪,免于刑事处罚

  今年3月1日21时31分许,被告人王某酒后让未喝酒的朋友任某送他回家。因任某开车技术不熟练,停在路边车位上的车任某挪不出来,王某便上前将轿车从车位上挪出,行驶约11米后,他准备让任某驾车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鉴定,王某血液中乙醇含量每100毫升189.33毫克,属于醉酒驾驶。

  王某醉酒后在路上挪车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嵩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其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根据王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及其认罪态度,判处被告人王某犯危险驾驶罪,免于刑事处罚。

  属于“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情形

  法官说,行为人只要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即具有法律拟制的危险性,符合危险驾驶罪的客观要件。刑法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根据该规定,危险驾驶罪不以发生具体危害后果为构成要件,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就推定其具有发生危害结果的紧迫(高度)危险。

  本案中,一方面,虽然王某的驾驶目的是将车挪动到车位以外再交由他人驾驶,但在客观上,王某确实存在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符合危险驾驶罪的客观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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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唐好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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