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洛阳市防汛应急预案》,我市对暴雨洪水的监测预报预警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根据《洛阳市防汛应急预案》,我市对暴雨洪水的监测预报预警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气象监测预报预警
各级气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预警,按职责统一发布重要天气报告、重要天气预警报告、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等,开展递进式气象服务,发挥气象预警先导作用。与同级应急管理、水利、自然资源、城市管理、住建等部门实现服务产品信息共享,面向公众联合发布有关灾害预警信息。
水文监测预报预警
各级水利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水文监测,承担水情监测预警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和权限,及时发布河道水库洪水和山洪预警信息;水工程险情按照有关预案及时发布预警;科学设定山洪灾害预报预警指标,核定“准备转移”和“立即转移”雨量预警数值,及时向特定对象发布预警,市级向乡(镇)发布未来24小时预报预警,县(区)向村(社区)发布未来3小时和6小时短临预警。
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
各级自然资源和管理部门负责与防汛有关的地质灾害监测和预报工作,科学设定地质灾害预警指标,建立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加密巡逻监测,发现危险征兆立即预警,报告属地政府、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协助做好周边群众快速转移工作。
城市内涝监测预报预警
各级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城市内涝监测预报,建立城镇内涝防治预警、会商、联动机制,按权限及时向社会发布指令性预警信息,必要时报同级党委、政府采取停工、停业、停运、停学等强制管控措施,及时通知或组织低洼地区居民应急避险或避险转移。
预警行动和通报
各级气象、水利、自然资源、城市管理、应急等部门发出预警后,应当立即组织本系统采取预警应急行动,加强值班值守,动员行业力量,迅速进入应急状态。同时,要将相关预警信息迅速报告防指,并通报相关方面。交通、电力、通信、公安、住建、城市管理等部门要根据预警信息和降雨情况,迅速到岗到位,启动部门应急响应机制,采取应急措施,全力做好应急保障和交通管控、疏导,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洛报融媒·洛阳网记者 吕百营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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