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区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促进学前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工作需要,经孟津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报请编制部门批准,决定使用事业编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30名。
五、招聘名额及使用办法
此次计划招聘幼儿教师30名。其中:
孟津区第二区直幼儿园2名;孟津区城关镇中心幼儿园4名;
孟津区朝阳镇中心幼儿园4名;孟津区麻屯镇中心幼儿园4名;
孟津区平乐镇中心幼儿园3名;孟津区白鹤镇中心幼儿园3名;
孟津区会盟镇中心幼儿园2名;孟津区常袋镇中心幼儿园2名;
孟津区横水镇中心幼儿园2名;孟津区小浪底镇中心幼儿园2名;
孟津区送庄镇第一中心幼儿园2名。
岗位选择办法:拟录用人员,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由本人自主选择用人单位。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采取考生个人网上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考生登陆洛阳人才人仕网考试报名系统,按要求注册后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进行网上报名,请妥善保管注册密码,用于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考生请注意上传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蓝、白底均可),jpg格式,照片文件大小在400k以内。
2.网上提交信息、上传照片时间:2021年12月23日9:00至2021年12月31日17:00。
3.报考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于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后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和照片进行网上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报名申请被接受的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审核。报名信息一经提交不得修改。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被驳回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提交信息截止时间(2021年12月31日17:00)之后,所有报考者不能修改及提交报名信息。
资格审查贯穿此次招聘全过程。考生提供的有关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对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有关规定的,一经发现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申请加分人员政策
1.加分条件
根据国家、省、洛阳市有关规定,网上报名通过审核且符合下列条件人员可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分的政策:
(1)参加2008、2009年洛阳市大学生村干部招聘计划,截止2016年12月31日在孟津区农村连续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且未进入公务员、事业编制的离任大学生村干部,加10分;
(2)在洛阳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加10分;
(3)参加洛阳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大学生(2012年及以后招募的大学生),加10分;
(4)大学生退役士兵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10分的优惠政策,服役期间获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2分。另加分项目只计一次,不累计;
(5)参加我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计划在孟津区服务且合同期满、考核合格者,加10分。
2.加分提交材料
符合加分条件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应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
(1)自行下载并填写《2021年孟津区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加分申请表》(附件3);
(2)“大学生村干部”(参加2008、2009年洛阳市大学生村干部招聘计划)提交孟津区委组织部出具的截止2016年12月31日在孟津区农村连续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且未进入公务员、事业编制的证明(附件4);
(3)在洛阳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交《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4)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志愿者,提交共青团河南省辖市委、县(市、区)委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附件5)及期满考核合格证书;
(5)大学生退役士兵提交《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事业单位招聘优惠条件认定表》(附件6);
(6)政府购岗提交本人《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基层服务证书》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