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因城市而聚,城市因青年而兴。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高质量打造聚合创新资源平台城市,实现青年发展与城市发展的有机融合和良性互动,结合我市青年友好型城市建设需要,制订行动方案如下。
三、组织保障
(一)健全工作机制。在市委统一领导下,市委组织部负责统筹协调,将建设青年友好型城市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平台聚才,市人社局牵头负责就业创业,市住建局牵头负责安居保障,市委宣传部牵头负责社交消费,团市委牵头负责活力提升,协同推进五大工程。各县区、其他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政策落实。各牵头部门要强化工作督导,建立工作台账,定期研究问题、项目化推进。各责任单位对照分工,进一步细化举措,出台配套措施。财政部门、金融工作部门加大资金和金融政策支持力度。
(三)营造浓厚氛围。各级宣传部门要切实做好建设青年友好型城市的宣传统筹工作,聚焦青年的特点和需求,找准政策宣传切口,将我市建设青年友好型城市的诚意展现给青年,把洛阳精彩故事讲给青年,不断吸引、汇聚青年,彰显城市青春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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