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洛报融媒记者从市水利局获悉,根据省政府下发的《关于向郑州市洛阳市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下放部分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该局承接的省水利厅下放的28项省级权限,在经过权责清单调整、系统更新调试、执法人员培训等准备工作后,已全面承接到位,开始受理相关业务。
25日,洛报融媒记者从市水利局获悉,根据省政府下发的《关于向郑州市洛阳市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下放部分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该局承接的省水利厅下放的28项省级权限,在经过权责清单调整、系统更新调试、执法人员培训等准备工作后,已全面承接到位,开始受理相关业务。
市水利局承接的这28项省级权限,分为行政许可、其他职权、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5类。
具体来说,4项行政许可权限为:取水许可、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不含河道采砂)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3项其他职权分别是: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水土保持生态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及重大变更的审查批复、水土保持生态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上述4项行政许可权限和3项其他职权,均已具备办理条件,申办人到市民之家社会事务综合受理(水利)窗口办理即可。”市水利局相关负责人说,拿“取水许可”权限来说,今后,有在河湖日取水量≥20000立方米、农业灌溉取水口设计流量≥3立方米每秒、日取用地下水≥10000立方米、日取矿泉水或地热水≥1000立方米等情形之一的,取水单位和个人可直接向市水利部门申请取水许可证。
此外,对于此次下放的4项行政检查、14项行政处罚、3项行政强制等省级权限,市水利局已分解到相应职能科室,下放权限均已承接到位。
“省级涉水权限下放,对于提高涉水政务服务效率、强化水保监督执法能力、促进水利治理能力提升具有积极意义。”市水利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优化承接权限的办理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并持续对接省水利部门,确保权限接得住、用得好,为洛阳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水利支撑和保障。(洛报融媒记者 郭学锋 通讯员 柳志豪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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