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副中心城市建设再传重大利好消息。近日,省政府下发《关于向郑州市洛阳市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下放部分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下称《通知》),向洛阳下放244项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
洛阳副中心城市建设再传重大利好消息。近日,省政府下发《关于向郑州市洛阳市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下放部分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下称《通知》),向洛阳下放244项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
下放省级权限既是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赋予地方更大改革发展自主权的具体体现,也有助于更好发挥洛阳副中心城市辐射作用,带动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本次下放洛阳的244项省级权限从涉及领域来看主要集中在投资项目建设、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共涉及20个市直委局。从权限类别来看,244项省级权限分为审批类和监管类两种权限,其中审批类涉及备案、核准、许可、审查等158项;监管类涉及检查、处罚、调查处理等86项权限。
其中,投资项目建设领域包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等,市场监管领域包括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旅行社设立许可、四星级旅游饭店的星级评定等,社会管理领域包括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等,公共服务领域包括设立技工学校审批、三级医疗机构的设置及执业许可等。
根据相关要求,自《通知》印发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洛阳要与省直有关部门完成下放权限交接工作。对授权或直接下放实施的权限,自下放之日起,相关法律责任一并由承接部门承担。对委托实施的权限,双方要依法签订委托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委托方对受委托方实施有关权限的行为实施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受委托方要积极协助和配合。
同时,权限下放后,省直有关部门和洛阳有关部门要相应调整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监管事项目录,并按照规定程序和途径公开,同步做好相关事项在线办理衔接等工作。
目前,省直部门先期下放的14项省级权限,洛阳已承接到位,并承办相关业务1.3万余件。各相关部门正按照市委统一部署,积极与省直部门对接,制定工作方案,建立推进机制,细化目标任务,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各项权限接得稳、落得实、用得好。(洛报融媒记者 孙小蕊 通讯员 黄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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