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市委副书记、市长刘宛康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并原则通过《关于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昨日上午,市委副书记、市长刘宛康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并原则通过《关于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立完善的政策体系、健全的服务体系和稳固的保障体系,力争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6万名,带动就业60万人左右,促进农村劳动力实现就地就近就业;争创2个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县(市)区,创建6个市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县(市)区、30个市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区、80个市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项目,形成多层次、多样化的农民工返乡创业格局。
《意见》指出,要通过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引导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引导农民企业家回洛发展,依托各类产业园区等返乡创业渠道带动农民工返乡创业。在健全创业服务体系方面,《意见》明确,到2017年年底,各县(市)区要设立农民工返乡创业综合公共服务中心;到2020年,每年对1万名返乡农民工开展创业培训和创业辅导。在完善创业政策体系方面,《意见》明确,将农民工返乡创办的小微企业纳入市小型微型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支持范围,提供创业场地支持,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会议指出,引导农民工返乡创业,可以推动人才回归、技术回乡、资金回流,实现从“输出一人致富一家”的打工效益向“一人创业致富一方”的创业效益转变,对打赢脱贫攻坚战、促进农村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政策,加强协调服务,积极主动帮助返乡农民工解决经营场地、资金技术、产供销等方面的问题,为他们创业铺平道路。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洛阳日报记者 孙自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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