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组第一季度综合排名结果(按分值高低)依次为:嵩县、新安县、偃师市、汝阳县、栾川县、宜阳县、伊川县、洛宁县、孟津县。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伊滨区管委会、龙门世界文化遗产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考评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13〕19)精神,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办公室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方案评审、专项督查等方式,对各县(市)区2014年第一季度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考评,现将有关情况予以通报。
一、综合排名结果
县(市)组第一季度综合排名结果(按分值高低)依次为:嵩县、新安县、偃师市、汝阳县、栾川县、宜阳县、伊川县、洛宁县、孟津县。
城市区组第一季度综合排名结果(按分值高低)依次为:涧西区、洛龙区、老城区、瀍河回族区、高新区管委会、伊滨区管委会、吉利区、龙门管委会、西工区。
二、具体考评情况
(一)经费专项督查情况。3月,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办公室会同市财政局,对2013年全市公共文化经费落实情况和2014年经费预算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督查内容包括2013年各级免费开放配套资金落实情况、硬件建设资金落实情况、文化管理员补贴、县(市)区创建工作专项经费以及2014年公共文化建设经费和创建工作专项经费纳入预算情况。从督查情况来看,大部分县(市)区能够按要求足额拨付免费开放配套经费、购书经费、文化站设备购置经费、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以及公共文化活动经费,均拨付一定专款用于示范区创建工作;能够将公共文化建设专项资金200万元、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项目经费、公益性文化活动经费和创建工作所需经费纳入2014年财政预算。
(二)实施方案评审情况。按照市《创建规划》和《工作部署》要求,各县(市)区认真分析现状,制订了各自的实施方案。市示范区创建办公室组织对各县(市)区上报的实施方案进行了评审。各县(市)区高度重视创建方案制订工作,对照创建标准,查找差距,从本地实际出发,科学规划创建目标任务。嵩县、洛龙区、涧西区等县区创建目标清晰、内容全面、分工明确。偃师市注重创建工作与当前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注重突出特点。栾川县、新安县等县区既定目标高,达到创建规划要求。
(三)宣传工作考评情况。4月初,市示范区创建办公室根据各县(市)区上报的采稿原始资料,依照《宣传工作方案》评分标准,对2014年第一季度宣传信息工作进行了考核。今年第一季度各县(市)区在市级媒体发表稿件180多篇,在省级以上媒体发稿80多篇,在《人民日报》《河南日报》《中国文化报》和河南文化网等重点媒体发稿20余篇,与去年相比,发稿的数量和质量都有所提高。从考核情况看,大部分县区更加重视新闻宣传工作,在充分利用县区级宣传平台的同时,还想方设法在上级媒体发稿,扩大宣传覆盖面。伊滨区在《人民日报》发稿1篇,汝阳县在《河南日报》发稿2篇、在新华网河南频道发稿10篇,伊川县在《中国文化报》、河南广播电台各发稿2篇,嵩县在《河南日报》发稿2篇、在《洛阳日报》等市级媒体发稿12篇。
三、存在主要问题
(一)经费保障存在的问题。大部分县(市)区农村文化管理员经费补贴未落实,部分县级图书馆购书经费列入预算较少。孟津县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资金、乡镇(街道)设备购置及建设资金等没有落实到位,2014年文化建设专项资金预算尚未批复核定;吉利区设备购置及建设资金区级没有配套,乡镇自己支付;伊滨区2013年公共电子阅览室经费未配套;新安县多数县级配套资金已到位,但基本上都滞留在县文广新局账面,没有实际列支;瀍河回族区2013年文化馆免费开放资金尚未下达文化局;西工区预算没有核定批复文件,财政不能提供预算科目清单。
(二)方案制订存在的问题。大部分县(市)区不同程度地存在创建内容不全面、部分创建指标低于市定标准、任务不够细化、无责任分工、缺少实施路径和方法、地方特色不明显等问题。究其原因,部分县区不重视,没有真正从落实工作的角度去审视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方案质量不高。
(三)宣传工作存在的问题。在上级媒体见稿少,宣传报道具体活动的多,挖掘总结典型经验的少。孟津县只重视了县级媒体的宣传而忽略了在上级媒体的宣传,第一季度在市级媒体没有刊发稿件。吉利区、洛宁县、龙门管委会创建宣传报道工作较薄弱,考核总分没有达到基础分。
下一步,各县(市)区要按照市反馈意见,尽快修改完善实施方案,以政府名义印发,督促全面落实。
201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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