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透露,今年10月,文化部、财政部批准我市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资格。到2015年,我市将建成网络健全、功能完善、覆盖城乡、服务规范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
昨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透露,今年10月,文化部、财政部批准我市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资格。到2015年,我市将建成网络健全、功能完善、覆盖城乡、服务规范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
所有社区将建文化活动室
明年,我市将完成一批重大公共文化体育设施项目建设工程,其中将完成洛阳广电中心以及栾川县、伊川县、汝阳县等县、区文化中心建设,实施少年儿童图书馆以及涧西区、西工区等城市区图书馆场馆扩建工程,加快推进市文化馆新馆、市科技馆新馆建设。
明年,我市将对24个未达标乡镇文化服务中心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并在所有的行政村(社区)建成文化活动室。此外,我市还将推进文化广场提升工程,城市区重点完成已有文化广场的功能提升,各县(市)至少有1处大型中心文化广场,80%的乡镇、60%的行政村、100%的新型农村社区将建有一定面积的文体广场,具备设立临时舞台和文体设施的条件,满足群众娱乐健身和文体活动要求。
到2015年,我市将实现县级以上图书馆、文化馆100%达到部颁二级以上标准,44%达到国家一级馆标准的目标。
每年将拨专款5000万元
今后,我市将加大投入力度,把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项目、公益性文化活动纳入公共财政经常性支出预算。
我市将建立公共文化发展专项资金。每年市级财政列支5000万元作为公共文化建设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基层文化设施建设、购买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项目、开展公益性文化活动。县级财政公共文化建设专项资金不低于200万元,重点用于支持农村文化建设和公共文化项目配套。
另外,我市将采取以奖代补、政府贴息贷款等方式,鼓励支持文化企业参与公共文化建设,开展公益性文化服务活动。(记者 李砺瑾 实习生 白银龙 通讯员 曹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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