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洛阳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一季度目标考评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伊滨区管委会、龙门世界文化遗产园区管委会:
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考评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13〕19)精神,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办公室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通过现场考察、信息宣传、问卷调查等形式,对2013年第一季度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考评。现将考评结果和工作情况予以通报。
一、综合排名结果
县(市)组综合排名结果(按分值高低)依次为:偃师市、孟津县、汝阳县、新安县、嵩县、栾川县、洛宁县、伊川县、宜阳县。
城市区组综合排名结果(按分值高低)依次为:龙门世界文化遗产园区、老城区、西工区、洛龙区、吉利区、高新区、瀍河回族区、伊滨区、涧西区。
二、第一季度创建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领导,全市示范区创建工作有序展开。创建国家示范区工作启动以来,各县(市)区对创建工作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创建工作的开展。一是各县(市)区均成立了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创建办公室,抽调专人负责示范区创建工作,制订和印发了示范区创建规划、实施方案、考评办法、过程管理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指导性文件,为示范区创建工作稳步推进提供了组织保障。二是各县(市)区政府能够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偃师市为推进基层文化设施建设达标,出台了奖补政策;洛宁县基础条件较为落后,为不拖全市创建工作的后腿,县委、县政府决定,选址新建“两馆”;洛龙区、老城区积极为图书馆解决机构及人员编制问题;高新区设立创建工作专项经费和工作经费330余万元,已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三是多数县(市)区通过熟悉创建标准和对本地区公共文化服务现状的调研,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明确目标任务,将各项任务进行分解,层层签订创建工作目标责任书。伊川县实行了创建工作分包责任制,县文广新局机关人员各负责一个乡镇的创建工作。四是拓宽思路,主动工作,孟津县文广新局在基层上报调研数据的基础上,由副局长带队,到全县各个乡镇、行政村逐个拍照、核实,切实掌握第一手资料,为科学制订创建规划奠定了基础;嵩县组织文广新局和基层文化工作人员赴山西长治、汾阳等地学习基层公共文化建设经验。
(二)加大投入,有效推进硬件设施建设。栾川县投资1.6亿元,建设集广电演播中心、文化馆、图书馆、展览馆、工人俱乐部、大型群众文化广场等多功能于一体的文化艺术中心,预计今年年底建成并投入使用。伊川县计划投资3.5亿元,建设集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广电传媒中心等多功能于一体的文化中心,已于今年3月开工。洛宁县文广新局主动与省文化厅联系争取资金支持,并利用“同心实践”活动,与省发改委、教育厅、科技厅等23家单位签订了省直对口支持协议,推进“洛宁县文化中心”项目顺利实施。汝阳县将原来老文化馆和图书馆进行房产置换,同时向省厅申请建设经费,采取多种方式筹措县文化活动中心建设资金。新安县总投资9597万元,新建的集比赛、文艺演出于一体的综合性文体场馆,主体工程已完工。洛龙区、老城区、孟津县文化馆、图书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已相继开工建设。
(三)精心组织,积极构建图书馆总分馆制服务体系。偃师市目前对已建成的乡镇综合文化站和226个行政村免费配发各类图书3.3万册、书柜280个,标牌、制度牌338套,举办了以总分馆制运行操作为主要内容的总分馆制基层管理员培训班,初步建立了以市图书馆为总馆,以各乡镇文化站为分馆,以行政村农家书屋为服务点的总分馆制服务体系,已经初步实现42个分馆(含服务点)电脑联网、通借通还的服务模式。新安县将在11个乡镇、4所重点学校和县总工会、万基控股集团等单位建立图书馆分馆,总数量达到17个。
(四)结合实际,整合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孟津县先后投入资金150万元,为县图书馆配置了自动化管理设备和盲人阅读设施,为县文化馆、图书馆购置服务车辆各一台,提高了“两馆”面向基层、延伸服务的能力。洛龙区投资300余万元,对辖区未达标的公共文化设施进行了整合改造提升,基本实现了图书借阅、辅导阅读、电脑培训、多媒体视频播放等功能。目前,全市各级公共文化设施已基本实现免费开放。市图书馆、群艺馆、博物馆均设置了残疾人无障碍通道;市图书馆、孟津县图书馆设立了残疾人阅览室,购置了盲文读物和有声读物等。据统计,一季度洛阳市共开展各级各类群众文化活动240余项,2400余场次。其中,县区级以上的群众文化活动150余项,740余场次。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重视程度不够。部分县区、乡镇主要领导对创建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认识模糊,没有形成清晰的工作思路。对如何开展工作心中没底,面对困难不能迎难而上,寻求破解途径,目前还是仅仅停留在口头上,没有真正付诸实际行动。由于缺乏统一领导,还没有建立有效的协调机制,部门间协作意识不强,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思想,工作标准要求低,不能主动融入示范区创建工作中,没有形成创建工作合力。汝阳县、涧西区有不按规定参加会议的情况。
2.缺乏统筹规划。对创建标准涉及的5大类33项指标,还没有进行认真梳理。到现在部分县区还没有摸清实底,没有制订出切合实际的实施方案,目标任务不明确,推进措施不具体,时间节点不清楚,抱有“走着说着”的态度,工作出现打乱仗。部分县区“两馆”到现在还没有确定建设方案。绝大部分未达标的乡镇(街道)文化中心、行政村(社区)文化活动室建设还没有制订建设方案,工作进展迟缓。
3.管理服务不到位。部分县区在抓创建重点、难点问题上投入了大量精力,但忽视了基础业务开展。宜阳、伊川、洛宁、涧西、老城、瀍河等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县级配套资金不到位,多数县区购书经费未纳入财政预算,基本服务项目不健全,免费开放工作不能正常开展。重硬件建设、轻软件提升现象普遍存在,特别是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还不能做到未雨绸缪,将直接影响文化设施功能的发挥。不注重创建资料的整理,没有按照创建示范区工作标准要求,对创建资料进行收集、归类、建档,会议没记录、活动没有资料。
4.宣传发动不深入。由于缺乏对宣传工作重要性的足够认识,还没有建立起完整的宣传组织工作体系。部分县区还没有制订宣传方案,宣传手段单一,示范区创建工作社会知晓度底,还没有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由于缺乏系统培训,县区、乡镇党委政府领导,各单位负责同志及参与示范区创建的人员,对创建目的、工作指标理解不透,工作中还存在“想当然”现象。由于信息宣传工作重视不够,宣传信息得分高的县市区,发稿多是一些活动开展的宣传,内容比较单一;宜阳、嵩县、洛宁等11个县区因宣传信息得分未达到基础分100分,此项工作为0分,在考评排名中受到影响。
考评排序是手段而非目的,下一阶段,希望各单位认真对照所签订的创建示范区目标责任书和2013年创建工作安排的要求,切实增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前瞻性,进一步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加大力度,狠抓落实,确保我市创建示范区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
洛阳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