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取得新突破——日前,文化部、财政部正式批准我市第二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资格。这是记者在昨日召开的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推进会议上获悉的。
我市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取得新突破——日前,文化部、财政部正式批准我市第二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资格。这是记者在昨日召开的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推进会议上获悉的。
市委副书记、市长李柳身,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杨炳旭参加会议。
为全面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我市去年8月全面启动国家第二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其目标是:到2014年年底,全面达到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验收标准,把洛阳建成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更好地保障广大市民的基本文化权益。
会议明确了下一步我市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的重点工作:一要把公共文化设施和人才队伍建设,作为创建工作的重要基础抓实抓好。要加快县(市)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其中涧西等3县(区)的图书馆、文化馆改扩建工程要在年底前完成,栾川等3县(区)新的图书馆、文化馆要在明年6月前投用,汝阳等3县的“两馆”新建工程要在明年年底前投用;要确保全市各乡镇(街道)文化站和村(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最迟于明年上半年全部达标。二要在齐抓共管、合力共建上下功夫。要组织有关专家学者,加强对基层公共文化机构队伍建设等课题的研究,努力探索出在中部地区乃至全国有示范意义的“洛阳经验”;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要不断创新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和服务机制。三要加大创建宣传力度,努力在全市营造全民共创的良好氛围。
李柳身在会上强调,创建公共文化示范区,是提升我市文化软实力的重大战略选择。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正视差距,增强做好示范区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科学规划、统筹兼顾、软硬结合、突出特色,确保硬件建设不丢分、软件建设不丢分、特色建设多加分;要明确责任、强化考核、加强宣传,再掀示范区创建工作新高潮。
(记者 姜春晖 通讯员 车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