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是“全国交通安全日”,今年的主题是“守法规知礼让、安全文明出行”。生活中,我们应该注意哪些交通礼让行为,并正确礼让?记者记者采访了洛阳交警部门。
12月2日是“全国交通安全日”,今年的主题是“守法规知礼让、安全文明出行”。生活中,我们应该注意哪些交通礼让行为,并正确礼让?洛报融媒记者记者采访了洛阳交警部门。
机动车礼让行人
当行人的交通信号灯为绿灯,或在没有交通信号灯的斑马线前,机动车的以下行为都会被认定为交通违法:车辆从正通过斑马线的行人队伍中强行穿插,造成行人行进中断的;逼停正在通过斑马线的行人的;同方向已经有机动车停车避让行人,仍强行通过的;采取突然加速等方式绕过正在通过斑马线的行人的。
机动车礼让行人的正确做法是,在没有信号灯的斑马线前,机动车应当减速行驶;机动车遇到行人正在通过斑马线时,应停车让行;当行人的交通信号灯为绿灯,右转车辆应当停车让行,左转车辆遇到行人通过斑马线,也应停车让行。
礼让校车
根据有关规定,校车在道路上停车上下学生,应当靠道路右侧停靠,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打开停车指示标志。
当校车在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停靠时,后方车辆应当停车等待,不得超越;校车在同方向有两条以上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停靠时,校车停靠车道后方和相邻机动车道上的机动车应当停车等待,其他机动车道上的机动车应当减速通过;校车后方停车等待的机动车不得鸣喇叭或者使用灯光催促校车。也就是说,如果前方有校车停车上下学生,后方车辆至少要与其相隔一个车道,才能缓慢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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