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是“全国交通安全日”,今年的主题是“守法规知礼让、安全文明出行”。生活中,我们应该注意哪些交通礼让行为,并正确礼让?记者记者采访了洛阳交警部门。
避让救护车
车辆遇到相对方向而来的救护车,如果道路中间无物理隔离,应当减速观察;如果救护车需要左转、掉头或借自己所在车道通行,应停车让救护车先行。
驾车在救护车前方同向行驶时,如各车道车辆可以正常前行,不得左右变道,应减速让救护车快速通过;如果各车道排队缓行或交通拥堵,救护车前方的同车道车辆应开启转向灯,向左或向右变道让行;在仅有一条车道的路段上,救护车前方同向行驶的车辆应当加速通过,有条件靠边停车的应及时靠边停车让行。
在路口等红灯时,如果同车道后方有救护车,前车应在保证行人安全的前提下,依次驶过停止线,靠右侧停,让行救护车。此外,同方向后车不得加速并行、穿插、超越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车。
机动车相互礼让
车辆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警指挥的交叉路口时,转弯的机动车应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右转车辆应让对向左转车辆先行。
准备进入环岛的车辆,应该礼让环岛内行驶车辆和出环岛车辆先行。而出环岛车辆应该提前并线,不得在最内侧车道直接驶出环岛。
在有红绿灯的十字交叉路口,先进入交叉路口的车辆有优先通过权。(记者 郭秩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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