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洛阳市委组织部下发《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全面实施“八大工程”的意见》(下称《意见》),聚焦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任务,充分发挥组织部门职能优势,实施“八大工程”,为在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中重振洛阳辉煌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基层骨干队伍建设工程
建强村级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大力开展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培训,对村(社区)“两委”干部出现空缺的3个月内配备到位。每年对村(社区)“两委”干部履职情况进行1次综合分析,对不胜任不尽职的予以调整。
派强用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持续选派优秀干部驻村帮扶,探索建立第一书记工作实绩档案,实行定期考评、综合评价。
高标准抓好党员队伍建设。创新实施“镇选村培”农村党员发展模式,每个县区每年新发展党员35岁以下的不低于50%。推进党员教育工作体系化建设和系列平台一体化建设。
●基层组织建设堡垒工程
抓好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乡镇(街道)领导干部普遍直接联系群众制度,抓好各领域“五星支部”建设,开展“五好乡镇党委”创建。
持续推进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常态化排查整顿各领域软弱涣散党组织,对重点难点村(社区),由县乡党委书记和县委组织部长包村联系。
●基层组织建设保障工程
提升基层组织阵地保障水平。加快推进基层党组织阵地去行政化、去形式化、去办公化,构建布局合理、覆盖广泛的城市党群服务中心体系。
推动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稳定增长。探索将村“两委”干部报酬采取“基本报酬+业绩考核奖励报酬”方式发放,各县区根据实际按照不低于20%的标准提高“一肩挑”和交叉任职人员基本报酬。探索推动建立社区工作者岗位与等级相结合的职业化薪酬体系。
提高村级组织“造血”功能。鼓励地缘相邻、主业相近的乡村以“党建联盟+合作社”的形式推动资源共享、抱团发展,到2025年年底前,实现所有行政村年经营收入不低于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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