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市政府批准,决定组织实施2021年洛阳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
五、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按照现行洛阳市公安文职辅警、勤务辅警工资福利待遇标准执行。根据有关规定,警务辅助人员见习期为六个月(含试用期三个月),期间执行见习期工资标准。
六、疫情防控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根据疫情防控动态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随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生有义务随时关注洛阳市公安局网站,按要求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如实提供有关信息,服从现场管理,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等。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参加招聘相应环节。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体能测试资格确认、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培训、报到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考生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招聘纪律的,一律取消资格。本次招聘工作接受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
八、其他
1.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不具备相应职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2.本次招聘所有环节的相关事宜、注意事项,以及通知、公告在洛阳市公安局网(“通知公告”专栏)予以公布。因不及时关注相关网络信息造成的不利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3.考生如有疑问,可在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18:00)拨打政策咨询电话。在网上报名过程中,遇到报名系统操作问题可拨打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63133142、63133145、63133146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69933807
监督电话:63133839
>>>2021年洛阳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2021年洛阳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
>>>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来源:洛阳市公安局)
2021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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