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市政府批准,决定组织实施2021年洛阳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
体能测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将适时在洛阳市公安局网(“通知公告”专栏)公布。
经体能测试资格确认,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的,取消其体能测试资格。未按要求进行体能测试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考生自动放弃或被取消体能测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通过体能测试资格确认的,确定为参加体能测试人员,并发放《体能测试通知单》。
3.参加体能测试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体能测试通知单,经核验后方可参加体能测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体能测试考点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试。
4.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参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及《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有关规定。体能测试项目包括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中长跑(男1000米、女800米)。三项均为达标项目,其中一项不合格,即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不再进行下一个测试项目。
5.体能测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以体能测试通知单为准。体能测试相关要求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登陆洛阳市公安局网(“通知公告”专栏)查看。
6.体能测试后,因考生自动放弃或体能测试不合格,出现未达到与拟招聘人数2:1比例的职位,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与拟招聘人数2.5:1比例等额依次递补,对递补人员进行体能测试,递补以一次为限。
(四)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2.体能测试合格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与拟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
3.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登陆洛阳市公安局网(“通知公告”专栏)查看。
4.面试有缺考、作弊或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五)考生总成绩的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考生总成绩将在洛阳市公安局网(“通知公告”专栏)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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