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上午,在洛阳国家牡丹园盆花牡丹销售区,一盆盆悬挂“洛阳牡丹”地理标志商标证明标牌的盆花牡丹销售正旺。据悉,这是我市首批使用洛阳牡丹专属“身份证”的牡丹盆花商品。
洛阳牡丹发展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洛阳牡丹”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是一块金字招牌,“洛阳牡丹”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商用,将助力“洛阳牡丹”抢占更大市场,推动洛阳牡丹产业高质量发展。(洛报融媒记者 郭学锋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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