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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警方出台教育整顿二十条 着力提升执法行为满意度

您当前的位置 : 洛阳网 > 新闻中心 > 洛阳 > 洛阳新闻  来源: 洛阳网-洛阳日报 2021.04.08 08:30

  7日,“听民声、办实事、建机制、治顽疾”洛阳公安队伍教育整顿深化拓展二十条专项活动新闻发布会召开。

  此次专项活动围绕全市公安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展开,坚持开门评警、刀刃向内,着力解决影响公安执法满意度和公安队伍形象的重点问题。

  据介绍,4月底前,我市各分县局、派出所将设立“案件受理室”,统一外观标识,实行24小时民警值班,严格落实首接责任制,进一步方便群众报警求助;全面实行“不予受理、不予立案、案件移交”等程序审批,严禁随意决定、口头告知、口头移交等;在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法制部门设立“受立案监督管理中心”,监督和管理本级受立案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查处整改;在市县两级公安机关设立24小时“受立案咨询电话”,及时接听解答群众的咨询和疑问。

  根据部署,我市警方将在“一门通办”试点基础上,继续推动窗口服务业务融合,整合行政区公安服务窗口,拓展户政、出入境、车驾管等业务,努力实现群众办理公安业务“只进一扇门”;6月底前,在涧西、西工、老城、瀍河、洛龙5个分局,分别至少完成1个公安综合行政服务大厅选址改造,力争开始试运行。

  另外,我市警方还将大力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将传统的线下警务业务全面向移动互联网转移;6月底前,拓展开发“智能客服”“户政业务申报”“我的警务室”等网上服务功能,努力把“洛阳警民通”打造成功能完善、群众认可的“网上警局”。

  记者从发布会上还获悉,我市警方将查影响群众满意度的“小毛病”“坏习惯”,实行清单管理,直至整改解决;查回访是否全覆盖,设立“民意感知中心”,建设“民意监测平台”,启动对“110警情”“督查12389和信访案事件”“行政服务管理”“刑事行政案件”4个领域当事人(受害人)全口径、全覆盖、全周期回访机制。

  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希望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此次活动,如有投诉、举报、建议等,可拨打24小时民意热线66612340反映。

  >>>二十条专项活动主要内容

  第一条 查影响群众满意度的“小毛病”“坏习惯”,促执法执勤、窗口服务作风纪律大提升。全面排查梳理执法执勤、窗口服务、联系群众等岗位中形象不佳、态度不端、作风不实、执法不公、服务不优等问题,揭短亮丑,深刻反思,剖析根源,触及灵魂,实行清单管理,直至整改解决。

  第二条 查硬性标准和刚性要求是否入脑入心,促业务领域共性问题限期清零。针对警种、部门存在的业务领域共性问题,推出一批执法服务和接待群众言行规范、规定动作、着装装备内务等硬性标准和刚性要求,统一执法动作、语言、流程,开展全警教育,限期实现问题清零。

  第三条 查回访是否全覆盖,促群众诉求依法高效办理。市公安局设立“民意感知中心”,建设“民意监测平台”,启动对“110警情”“督查12389和信访案事件”“行政服务管理”“刑事行政案件”四个领域当事人(受害人)进行全口径、全覆盖、全周期回访机制。力争4月底前实现110接处警报警人和刑事治安案件当事人全覆盖式短信回访,对群众不满意事项逐条列单整改,并逐步实现执法管理服务对象全回访。

  第四条 查警示教育是否严格,促“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氛围形成。对发现的有责不满意事项,逐一核查认定,理清事实、查清责任。对涉及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参股借贷,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等顽瘴痼疾逐一进行核查认定,对有过错的责任人依纪依法进行严肃追责。同时,在市县两级公安机关设立“曝光台”,以案促改,开展常态化警示教育。

  第五条 查受立案是否随意、推诿,促“一室一中心”建成。4月底前,在各分县局、各派出所设立“案件受理室”,统一外观标识,实行24小时民警值班,严格落实首接责任制。全面实行对“不予受理、不予立案、案件移交”等程序审批,严禁随意决定、口头告知、口头移交等问题,根治推诿扯皮、不作为顽疾。在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法制部门设立“受立案监督管理中心”,监督和管理本级受立案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查处整改。

  第六条 查解答群众法律咨询、疑问是否到位,促案件应受尽受、应立尽立。4月底前,在市县两级公安机关设立24小时“受立案咨询电话”,及时接听解答群众的咨询和疑问,严把受案、立案关,最大限度避免法律法规解释不清造成群众误解。

  第七条 查执法音视频资料是否完备,促执法全过程监督。力争4月底前,执法执勤岗位民辅警执法记录仪配备率、完好率达到100%,确保一线民警规范使用执法记录仪,依法执法执勤,约束执法言行,保障执法权益。

  第八条 查执法过程、执法结果是否透明,促执法公开公正。4月底前,探索完善案件网上公开和办案进度网上查询机制,除涉密案件外,全部对外公开。积极做好公安行政处罚决定法律文书互联网同步公开工作。最大限度推行“阳光执法”,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促公平,依法保障群众知情权、话语权。

  第九条 查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是否健全,促案件办理质量提升。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规范异地办案协作“六个严禁”、禁止逐利执法“七项规定”。严格落实执法巡查、案件评查,坚决整治程序违法、超时限办理等执法问题。推动执法管理委员会实体化运作,完善市公安局公职律师办公室、分县局特邀律师、重大疑难案件集体会商和检法提前介入等机制。

  第十条 查执法突出问题和各类执法难题是否破解,促执法培训工作经常化。加大负面典型案例曝光力度,除认定执法过错案件外,以“工作效率低,办事推诿、拖拉”;“不作为、乱作为”;“滥用职权,执法不公”“态度冷淡、生硬”“违法办案、以权谋私”等群众对执法不满意原因为重点,定期认定一批“执法过错行为”,通报一批执法负面问题典型案例。5月底前,各执法警种、各分县局专题执法培训覆盖率达到100%,在全警推广“教科书式执法”。

  第十一条 查“放管服”改革是否深入,促便民惠企新举措落地。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加快公安政务服务审批事项改革步伐。全面落实2021年洛阳市公安局政务服务便民利民10条举措,根据《洛阳市全面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按节点落实证明材料提交承诺制。

  第十二条 查窗口服务业务是否融合,促群众办事“一门通办”。在“一门通办”试点基础上,打破派出所界限,整合行政区公安服务窗口,拓展户政、出入境、车驾管等业务,努力实现群众办理公安业务“只进一扇门”。6月底前,在涧西、西工、老城、瀍河、洛龙5个分局,分别至少完成1个公安综合行政服务大厅选址改造,力争开始试运行。

  第十三条 查网上服务功能是否便捷,促“洛阳警民通”平台建设加快。顺应“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方向,主动将传统的线下警务业务全面向移动互联网转移。6月底前,拓展开发“智能客服”“户政业务申报”“我的警务室”等网上服务功能,努力把“洛阳警民通”打造成功能完善、集约便捷、群众认可的“网上警局”,进一步便民利警。

  第十四条 查风险岗位灰色产业链和利益输送问题是否查纠,促风险领域风清气正。聚焦交通事故处理、车驾管业务领域可能存在的灰色产业链和利益输送问题,以及可能影响执法质量和效率的司法鉴定、快速理赔等行业,加强明察暗访,向社会公开征集线索,查处通报一批负面典型案例,切实整肃损害队伍形象的深层次问题。

  第十五条 查“一村(格)一警”工作是否扎实,促公安基层基础夯实。以“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和“五零”“六无”平安村居创建活动为载体,依托“一村(格)一警”,组织开展“访民情、查民意、解民忧”大走访,开展安全宣传,严格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机制,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源头化解,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第十六条 查打击涉企经济犯罪是否从严从快,促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坚决整治刑事执法违规介入经济纠纷,深入开展影响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整治,依法从严从快打击涉企经济犯罪和其他侵害企业利益违法犯罪。全面落实重点企业分包联系制度,完善市县(区)、派出所三级分包责任制,精准对接企业需求,主动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保障。5月底前,全市重点企业全部走访。

  第十七条 查与社会各界沟通是否顺畅,促开门评警常态化。4月底前,完成市公安局、分县局、派出所聘请特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意代表换届工作。建立与社会各界的常态化沟通联系渠道,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接受监督评议,对收到的意见建议限时办理、限期反馈。

  第十八条 查反诈宣传是否经常有效,促电诈发案下降。充分发挥打击治理网络电信诈骗联席会议机制作用,提请党委政府将防范电诈案件纳入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考核,压实党委政府、行业系统、基层组织主体责任。坚持打防结合,以防为先,以快制快,强化大数据智能化建设,实现精准预警,精确阻断,总结推广汝阳、新安成功做法,努力提升群众防骗意识。6月底,力争实现全市电诈案件环比下降。

  第十九条 查巡逻处警人员素质不高、形象不佳以及电话出警、巡防队员出警等问题是否解决,促巡逻防控和110接处警水平持续提升。组织开展“严警风、塑形象”整治活动,规范巡逻处警人员言行,重申制度要求,加强督查检查,着力提升街面警力形象和110接处警水平,进一步提高警情满意率。

  第二十条 查英模精神是否深植扎根,促队伍正能量更强劲。以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深入开展“弘扬英模精神、筑牢忠诚警魂”“我与英模面对面”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发掘培树洛阳公安队伍中爱民为民、敬业奉献的先进典型,激发广大民辅警崇尚荣誉、争先创优的热情,提升使命意识和责任担当,凝聚奋勇前行的磅礴力量。(记者 申利超)

[ 责任编辑:唐好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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