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非法集资形式愈加多样、手段更加隐蔽。利用投资者追求高收益的心理,一些不法分子打着金融创新的幌子,以高额回报为诱饵从事非法集资活动,市处非办提醒市民对此应谨慎辨别。
近几年,非法集资形式愈加多样、手段更加隐蔽。利用投资者追求高收益的心理,一些不法分子打着金融创新的幌子,以高额回报为诱饵从事非法集资活动,市处非办提醒市民对此应谨慎辨别。
案例
田某在上海市经营某健康管理咨询公司。2018年1月,田某在未经金融监管机构批准的情况下,打着金融创新的旗号,推出数字货币投资项目,声称他们推出的“某某币”将被打造成互联网数字货币,具有极大的升值空间,并通过发放传单、向老客户微信宣传、老带新等方式宣传该投资项目,向不特定公众吸收资金。
截至案发时,该公司共非法吸收资金600余万元。今年4月,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田某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解析
法院审理认为,田某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向社会公开宣传,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扰乱金融秩序,且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市处非办工作人员表示,随着非法集资犯罪手法的不断翻新,一些不法分子打着金融创新的幌子,从种植养殖、养老度假、商品营销等实体经营形式,向理财、众筹等资本运作形式转变,用新噱头及高收益迷惑投资者,欺骗性更强。
“此类非法集资活动打着金融创新的旗号,实质是‘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资金运转难以长期维系。”该工作人员表示,此类非法集资活动成本低,蔓延速度快,作案手段更加隐蔽。
提醒
市处非办提醒市民,非法集资活动虽然形式不断变化、手段不断翻新,但万变不离其宗,其突出特点还是以高额返利、高息来吸引投资者。“丰厚回报”的背后往往暗藏着投资风险。投资者如遇所许诺的投资收益率过高,尤其是以“金融互助”“虚拟货币”“区块链”等交易投资为噱头的情况,务必谨慎投资,不要被“高收益”冲昏头脑,以免上当受骗。(记者 戚帅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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