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环保厅公布了全省2017年12月生态补偿金“账单”,我市在空气质量方面获得271.5万元,得补金额在全省排名第一。而在此之前,洛阳曾连续数月为空气和水质量支偿。
近日,省环保厅公布了全省2017年12月生态补偿金“账单”,我市在空气质量方面获得271.5万元,得补金额在全省排名第一。而在此之前,洛阳曾连续数月为空气和水质量支偿。从“支偿”到“得补”,背后是我市铁腕治污的背水一战,也有科学治污的聚力攻坚。毫无疑问,生态补偿正在成为倒逼环境治理的一把利剑。
“谁污染、谁赔偿,谁治理、谁受益”。去年6月,我省在全国率先实施月度生态补偿,对大气主要污染物月度浓度平均值超过考核基数或水质下降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实施生态补偿金扣收措施,反之,实施补偿金奖励措施。“每月一小考、每月一奖惩”,为治污上紧了“发条”:一旦拖了环境治理的后腿,不光丢脸,还要赔上“真金白银”。
生态补偿,倒逼洛阳治污提速。犹记去年上半年,洛阳时不时出现重污染天气,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等指标在全省排名靠后,让许多人捏了一把汗。面对被动局面,洛阳坚持“以日保周、以周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密集推出错峰生产、燃煤散烧治理、零点夜查行动等一系列硬举措,同时全面落实“月评比、季度扣缴、半年奖惩、年终考核”制度,月月真评比、季季真赏罚,利用补偿机制进一步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取得了环境治理的实效。
生态环境没有替代品,用之不觉、失之难存。污染防治若只是“软约束”,不能让治理者真受益、让污染者真付出,就难以真正引起重视。党的十九大对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作出战略部署,提出“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就是要拿“真金白银”,倒逼环保主体责任落实。当然,从长远来看,生态补偿是“摸着石头过河”,“谁治理、谁受益”如何更进一步,带动全社会的环保意识也能跟上来?“谁污染、谁赔偿”,资金用到哪儿去,补偿标准又该如何定?诸如这些问题,都有待在进一步探索中不断找到最佳答案。
环境污染防治既是攻坚战,也是持久战,是一场“大考”。用好生态补偿这个“指挥棒”,使“应考”的意识更强,使“应考”的方法更得当,牢牢守住生态“红线”,精耕细作环境保护的“责任田”,河洛大地才能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郭旭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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