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西工派出所民警致电洛阳晚报记者:一名男子偷包得手后,忍不住在路边数起“战利品”来,我们问他包是从哪里来的,对方竟狡辩说是捡的,正准备交给民警呢。
昨日,西工派出所民警致电洛阳晚报记者:一名男子偷包得手后,忍不住在路边数起“战利品”来,我们问他包是从哪里来的,对方竟狡辩说是捡的,正准备交给民警呢。
28日凌晨2时许,西工派出所监控中心监控员查看监控时,发现在解放路与九都路交叉口附近有一名提包男子形迹可疑,该男子把包里的物品翻出来查看。监控员通知在附近巡逻的民警过去。
民警姚志明和同事赶到现场时,该男子正坐在花坛上埋头翻包里的东西。看到民警,该男子赶紧把包丢在地上,神色紧张起来。“包是你的吗?”“不是,是我从牡丹桥下捡的。”该男子说,他想看看包里有啥东西,正准备交给民警呢。
“我们检查发现包里有1700元、两部手机等物品。”姚志明他们认为该男子可疑,于是把人带回派出所。
根据该男子说的捡包的地方,姚志明调取周边监控发现,凌晨1时许,该男子空手来到一洗车行,一个小时后拎着包出来。面对事实,该男子不得不承认偷包的事实。该男子交代,他姓段,南阳人。段某爬到洗车行2楼,将财物装进包里偷走。为避免被人发现,他还换了一身衣服。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调查。(洛阳晚报记者 魏巍 通讯员 张国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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