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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新玛特洛阳总店关店续:商户相关赔偿仍待解决

您当前的位置 : 洛阳网 > 新闻中心 > 洛阳 > 洛阳新闻  来源: 洛阳网-洛阳晚报 2017.01.07 09:35

  大商新玛特洛阳总店自关店至今已过去一周时间(>>>大商新玛特洛阳总店突然关门 部分商户被迫赔本儿甩卖),受此影响的商户等群体的维权仍待解决。昨日,《洛阳晚报》记者得知,目前,该商场电梯已经停运,仍有商户未要回货款。对此,晚报律师帮帮团相关负责人说,若涉事群体在维权方面存在疑惑,他们愿无偿提供法律咨询。

  部分商户仍未收到货款,商场员工仍在与商场交涉

  昨日,《洛阳晚报》记者从大商新玛特洛阳总店7楼经营自助餐厅老板陈先生处得知,目前,商场电梯已经停运,他的店也已停止营业。5日上午,大商新玛特洛阳总店古姓总经理与部分商户开了一场协调会。

  陈先生说,在协调会上,古姓总经理称,他将回大连总部向领导汇报此次关店所出现的相关问题,包括一些商户提出的相关损失等情况,随后会尽快予以答复。

  目前,有些商户已领回货款,有些则没有。在商场5楼经营男装的商户袁女士说,商场此前欠她5个月的货款,一共4万元左右,还有1万元保证金。她到商场财务室对过账后,商场已先后退还了货款和保证金。

  “商场收取商户保证金是为应对可能出现顾客索赔的情况,若商户撤柜后6个月,没有顾客来反映问题,商场才会将保证金返还给商户。”袁女士说,她之所以能这么快领回保证金,是因为其在市区还有一家店,顾客可以直接到店里找她,对于那些没有其他店面的商户,商场暂时不会退还他们缴纳的保证金。

  商户张女士说,大商新玛特洛阳总店欠她5个月近9万元货款,她每天都给商场主管和经理打电话,对方回复称财务不放款,需要她继续等待。

  商场员工李明(化名)说,他们当日收到高层有关“终止劳动合同”的通知,商场要求他们签署有关“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劳动合同”的协议。“商场负责人曾说只有签了同意终止劳动合同的协议,才有资格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若不签就没有补偿金。”李明说,目前,他和其他员工仍在与商场交涉。

  律师:双方签订的合同疑存在不公

  眼下,一些商户出现维权不顺利,存在诸多因素。河南森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欢看了两份商户与大商新玛特洛阳总店签订的合同后说,这属于格式合同,格式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合同条款,对方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合同。

  “商户与大商新玛特洛阳总店签订的两份合同,都在违约责任上只约定乙方(商户)的违约责任,而没有约定若甲方(商场)违约该怎么办。”杨欢说,第二份合同约定得更细化,所有条款都是在限定商户的权利,加重其责任和义务。

  杨欢提醒商户,如果以后再遇到此类合同时,一定要注意看清条款的细节,尤其是违约责任划分这一块儿。“对于涉及重大利益的条款要慎重,商户若存在有异议,要与商场进行协商改动,加上商场的违约责任,不然对于日后的纠纷维权来说,商户会陷入被动。”杨欢说。

  晚报律师帮帮团愿无偿提供法律咨询

  大商新玛特洛阳总店突然关店,让一些受波及的商户等群体感到内心焦急,却又一时不知如何是好。

  晚报律师帮帮团相关负责任人张运超说,大商新玛特洛阳总店处置商户及内部员工的做法是典型的单方面解除合同行为,这一做法是极不合理的。通常,双方就相关问题达成一致后,才能依法解除合同,而大商新玛特洛阳总店一纸通知就解除了与商户及内部员工的合同显然不合理。“就目前情况来看,餐饮店老板陈先生等人除了主张讨回欠款,还可提出货物损失、装修损失、遣散员工损失等赔偿。”张运超说,对于被强制终止劳动合同的商场员工来说,他们也可依法提出自己的合理主张。

  最后,张运超说,有维权疑惑的商户及商场员工可以与他取得联系,他的电话号码是13939938732,晚报律师帮帮团50余名专业律师愿无偿提供法律咨询。(洛阳晚报记者 魏巍 郭学锋)

[ 责任编辑:付利帆(见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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