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文明交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讨论稿)》(简称《讨论稿》)自5月1日起开始征求意见,明确列举了19种交通失信行为,将不遵守交通秩序等行为与个人信用挂钩,并对个人评优评先、职业准入、个人信贷、车辆保险等产生影响。
《洛阳市文明交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讨论稿)》(简称《讨论稿》)自5月1日起开始征求意见,明确列举了19种交通失信行为,将不遵守交通秩序等行为与个人信用挂钩,并对个人评优评先、职业准入、个人信贷、车辆保险等产生影响。连日来,社会各界对此展开讨论。其中,行人闯红灯、车窗抛物等监管难度较大的交通违法行为如何与个人信用有效挂钩成为焦点。
《讨论稿》落实依托的强大后盾——洛阳市信用信息综合平台
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王伟介绍,2014年3月25日,我省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建立行业信用信息档案,首先选择郑州、洛阳两市先期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随后,我市开始建设洛阳市信用信息综合平台。目前,该平台正处于招标阶段,其将是《讨论稿》落实依托的强大后盾。
洛阳市信用信息综合平台的设置及作用
●该平台主要网罗市文明办、公安、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交通运输、银行、洛阳保险协会等相关部门、单位
●交通参与人交通信用记录与评优评先、职业准入、个人信贷、车辆保险等挂钩(政府其他部门在信用管理中,应查询相关人员文明交通信用记录情况,对交通失信当事人实施相应惩戒)
●随着该平台的建成投用个人交通失信信用记录将视其情节轻重被列入洛阳市信用信息综合平台“黄名单”“黑名单”
●被列入“黄名单”“黑名单”将对个人上学、上班、贷款产生影响,并在1年至5年的有效期内实现自动“清零”
交通参与人如何“申辩”或修复失信记录
●交通参与人可以经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申请撤销或变更原交通违法事实认定或原处罚决定
●可以通过交通安全培训10天并考试合格,一年内参加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满80个小时,或因见义勇为被市级以上表彰为先进个人等方式,对一般交通失信信用记录进行修复
两种关注度较高的交通违法行为如何认定、如何与个人信用挂钩
在19种交通失信行为中,7种“一般交通失信行为”中的交通参与人一年内闯红灯2次以上的、驾驶人与乘车人向车外抛物品的两种行为如何认定、如何与个人信用挂钩,是不少人关注的焦点,对此王伟表示——
如何认定
1对于机动车闯红灯的认定,大家目前没有异议
2对于非机动车、行人等闯红灯,主要采取现场纠正的方式
3对车窗抛物,主要采取现场纠正与电子眼抓拍相结合的方式
如何挂钩
通过现场登记或电子系统获取交通违法者身份证信息,并将之上传到洛阳市信用信息综合平台上,将其列入信用“黑名单”,进而影响其评优评先、职业准入、贷款等
大家来“找碴儿”,5天征集意见百余条
日前,市公安局在借鉴外地经验、反复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洛阳市文明交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讨论稿)》。《讨论稿》共列举19种交通失信行为,并于5月1日起公开征求市民意见。(新闻回放)
作为被称为洛阳“史上最严”的文明交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因涉及个人评优评先、职业准入、个人信贷、车辆保险等方面,所以《讨论稿》开始征求意见后,引发广泛关注。截至5日17时,市交警支队共收到通过电子邮件、网上跟帖、电话、信件等渠道反映的意见和建议100多条。
这几天收集的意见和建议显示,多数人对《讨论稿》持肯定态度,不少人表示,“把交通安全违法记录与个人信用、保险、职业准入等挂钩,可以有效警示违法者,使交通参与人不敢违法、不能违法、不想违法”。更有不少热心读者较真儿,对《讨论稿》逐字逐句细抠,“建议相关部门完善细节,便于后期执行时减少争议、保证效果,让交通违法者没有空子可钻”。
《讨论稿》处于细化、完善阶段,市民本月底前可“吐槽”
在《讨论稿》中,“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招录招聘公务员或者行政事业性岗位工作人员时,应查询洛阳市社会信用信息综合平台,对近3年内一般交通失信行为在3次以上、近3年内有较重交通失信行为或近5年内有严重交通失信行为的当事人,作为不予录取的参考依据”,也引起不少人争议。
“闯红灯几次,会影响公务员录取?”有细心的市民算了一笔账,根据《讨论稿》,一年内闯红灯2次以上为一次“一般交通失信”,“近3年内一般交通失信行为在3次以上”影响公务员招录,那么至少出现两种情况:一、3年内平均每年闯红灯2次,共计6次,即可能“不予录取”;二、3年内,第一年闯红灯次数无限大于2次,只计一次“一般交通失信”,其余两年为零,按规定可能不影响录取。
“这么一算,闯红灯次数多了,反而可能不受惩罚,这样不合理。”该市民表示,《讨论稿》在细节上还有提升空间。另外,还有人表示,将公务员招录与交通违法记录挂钩,“初衷是好的,但无法律依据,有待商榷”。
“目前,《讨论稿》处于征求意见阶段,我们会组织相关专家、业内人士对细节细化、完善。”王伟表示,是否将公务员招录与交通违法记录挂钩,我市相关部门也提出了建议和意见,“结论如何,要待《讨论稿》修改后,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并形成最终决议”。
《讨论稿》目前还在征求意见阶段,全文可登录市交警支队官网查询。您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在5月31日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我市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反馈(电子信箱:jtjczd@aliyun.com),也可直接通过市交警支队官方微博@洛阳交警来反映。(记者 陈兵 特约记者 姜东 实习生 马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