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供热办、市物业办联合下发通知规定,今后两三年内,由物业公司转供热的小区,将逐步交由热力企业管理运行。这意味着今后将有更多小区由热力企业直接负责供热,减去了物业公司转供这一环节。
建议
多元化分摊费用,引入第三方力量
转供变直供,如何才能“转”得更顺畅?各方人士提出了建议:
建议一:借鉴水网改造模式
我市水网改造费用由政府部门、供水企业及业主共同分摊,因此,转供变直供也可尝试由政府部门、热力企业、开发商、物业公司、小区业主等多方共同分摊。
建议二:灵活申请使用房屋维修基金
由于供热小区供热设备的维修、更新,需满足一定条件才能申请房屋维修基金,因此有业内人士建议有关部门可制定有关政策,对于转供变直供的小区,其供热设备维修及更新费用,也能灵活申请使用房屋维修基金。
建议三:出台相关管理办法
有业内人士建议有关部门出台统一规划、扶持政策及管理办法。如要求新建小区供热设施完全由热力企业建设、供热,以及日后的维修、保养等,同时由物价部门、供热管理部门、民意代表等多方,监督热力企业的“供建一体化”过程。
建议四:引入社会第三方力量
新区热力分公司总工程师王建国表示,目前有城市尝试采用引入社会第三方力量的方式解决供热问题。如,通过招标,由专业的第三方节能公司,对小区或企业的供热设施进行免费节能改造,用热户按照以往按面积收费的标准将采暖费交给该公司,该公司按流量计量给热力企业交采暖费。一个供热期下来,由于节能改造节省下来的暖气费用归该公司所有,如果出现亏损,也由该公司承担。(记者 赵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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