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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消费:购买二手房 查看“房龄”很重要

您当前的位置 : 洛阳网 > 新闻中心 > 洛阳 > 洛阳新闻  来源: 洛阳网 2014.12.04 08:23

  绘图雅琦

  房屋买卖不像买衣服那样随意,特别是在二手房交易中,各类纠纷层出不穷。

  近日,市民楚女士拨打热线66778866反映,她通过中介购买二手房,因事先不了解“房龄”,且自己的收入对贷款年限、金额有影响,最终不但交易没完成,她所付的中介费也没要回来。

  二手房交易,市民应作哪些准备呢?记者为您来打探。

  1、 “房龄”较长,市民无法获得预期贷款

  近日,市民楚女士在西工区一家中介公司看中一套90多平方米的二手房。中介公司发布的广告说,该房是2002年建成的,售价52万元。楚女士对户型、房价都比较满意,看房当天就付给房主2000元订金,第二天又与中介公司签订了合同,并付了1万元中介费。

  “签合同前,我跟中介公司商议,准备使用公积金贷款,首付33万元,贷款19万元,中介公司没有提出任何异议,但我在办理公积金贷款时遇到了问题。”楚女士说,合同签完后,她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发现该房产实际是在1996年建成的,“房龄”较长,结合她的收入水平,她只能贷款10.5万元。

  由于没能力增加首付款,楚女士与中介公司协商终止合同,却被中介公司拒绝。这意味着如果她不能如期交付首付款,可能要承担违约责任。

  楚女士觉得很委屈:中介公司知道她要用公积金贷款,为什么不提醒她贷款规定?同时,楚女士认为,中介公司在广告上标注的房屋建成时间和实际不符,给自己贷款带来了困难。

  2、律师说法:楚女士和中介公司都有一定责任

  洛阳晚报律师帮帮团成员、河南大进律师事务所律师谢亮认为,在这件事中,楚女士和中介公司都有一定责任。

  中介公司隐瞒了房子的实际“房龄”,有欺诈嫌疑,同时,中介公司应该有提醒楚女士在签合同前,确认其公积金贷款额度的义务;而楚女士没有在签合同前确认自己能够贷款的额度,让自己面临违约,也有一定过错。

  3、二手房交易,市民在购房前应作哪些准备呢?

  与购买商品房不同,二手房交易中,更容易出现各种纠纷,市民在购房前应做哪些准备呢?

  首先,在购买二手房前,市民应该确认二手房产权,看产权证上的房主是否与卖房人是同一人。市民一定要查看房子产权证的正本,并且最好到房管局查询此产权证的真实性,同时确认待售房子是否被抵押或查封。

  其次,市民要确认房子是否有私搭乱建的情况,查看室内、室外原房屋结构是否被改变。市民还应了解待售房屋水、电、物业等各项收费标准,并向小区物业了解待售房屋是否存在拖欠物业费、水电费的情况。

  谢亮说,在签订合同前,市民如果准备用商业贷款购房,应该到银行查询自己的信用记录,咨询自己能够贷款的额度;如果准备用公积金贷款,应该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二手房“房龄”、自己的收入情况,查询可贷款年限和额度。

  最后,市民在签订合同前,还应了解二手房交易契税、待售房屋配套市政设施、小区居住人群等,做到心中有数。(记者 郭秩铭)
 

[ 责任编辑:马佳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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