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假日期间,市禁烧办组成督查组对各县(市)区秸秆禁烧工作进行了巡查。巡查发现:宜阳县白杨镇四区村、赵保镇东赵四区村,伊川县吕店镇邵沟村、白沙镇下磨村,洛龙区丰李镇东军屯村,伊滨区李村镇雷村,孟津县会盟镇陆村、平乐镇象庄村,老城区邙山办事处水口村等发生焚烧秸秆问题。市禁烧办立即责成相关县(区)启动责任追究机制,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上述6个县(区)责令发生焚烧问题的乡镇(办事处)向县(区)党委、政府写出深刻检查,并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处理。现通报如下:
宜阳县:分别给予白杨镇党委书记马红干同志、赵保镇党委书记梅黎明同志诫勉谈话;白杨镇镇长孙耀民同志、赵保镇镇长杨玉田同志效能告诫;白杨镇主管副职常光辉同志、包片(村)干部韩红丽同志,赵保镇主管副职锁银汉同志、包片(村)干部张志强同志行政记过处分。白杨镇给予四区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照阁同志党内警告处分。赵保镇给予东赵四区村党支部书记张瑞旺同志党内警告处分,村委会主任刘松峰同志行政记过处分。
伊川县:分别给予吕店镇党委书记申俊涛同志诫勉谈话,镇长董武安同志效能告诫,主管副职王元标同志、包片(村)干部赵雅丽同志行政记过处分。吕店镇给予邵沟村党支部书记杨钦武同志党内警告处分,村委会主任杨红彬同志行政记过处分。分别给予白沙镇党委书记刘宏江同志效能告诫,镇长曹保武同志党内警告处分,主管副职曾光同志、包片(村)干部郭帅伟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白沙镇给予下磨村党支部书记王勤修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洛龙区:分别给予丰李镇党委书记陆伟宾同志效能告诫,镇长李小波同志诫勉谈话,主管副职张宏慈同志、包片(村)干部吉书周同志行政记过处分。丰李镇给予东军屯村党支部书记李玉明同志党内警告处分,村委会主任张现立同志行政记过处分。
伊滨区:分别给予李村镇党委书记张志辉同志诫勉谈话,镇长赵宏峰同志效能告诫,主管副职郭建伟同志、包片(村)干部温军伟同志行政记过处分。李村镇给予雷村党支部书记张首先同志党内警告处分,村委会主任李少卿同志行政记过处分。
孟津县:分别给予会盟镇党委书记尤迎斌同志、平乐镇党委书记李继东同志诫勉谈话;会盟镇镇长孙永伟同志、平乐镇镇长朱少平同志效能告诫;会盟镇主管副职薛晓峰同志、包片(村)干部郑瑞东同志,平乐镇主管副职高奇果同志、包片(村)干部张明超同志行政记过处分。会盟镇分别给予陆村党支部书记马建华同志、村委会主任靳长有同志党内警告处分。平乐镇给予象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金套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老城区:分别给予邙山办事处党工委书记王少锋同志诫勉谈话,主任胡鹏同志效能告诫,主管副职袁新峰同志、包片(村)干部张海军同志行政记过处分。邙山办事处分别给予水口村党支部书记史百兴同志党内警告处分,村委会主任史庆功同志行政记过处分。
上述9起秸秆焚烧问题的发生,充分暴露出部分县(市)区、乡镇(办事处)在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中存在着思想麻痹、措施不力、认识不到位、清运不及时、责任落实不具体等突出问题。为此,市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对上述县(市)区、乡镇(办事处)进行通报批评。希望各县(市)区从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认真抓好各项措施落实,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今后,对发生秸秆焚烧问题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追究一起,曝光一起。
另,9月20日傍晚,伊川县葛寨乡、汝阳县蔡店乡的禁烧巡逻队员分别当场抓获故意焚烧秸秆的嫌疑人并扭送至当地派出所,两名嫌疑人均对故意焚烧秸秆行为供认不讳。根据有关法规,伊川县公安局对故意纵火人葛寨乡葛寨村村民张红胜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汝阳县公安局对故意纵火人蔡店乡妙西村村民路战勋处以行政拘留5日、罚款300元的处罚。各县(市)区要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故意纵火人员,坚决遏制焚烧秸秆现象的发生。
洛阳市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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