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市委副书记、市长李柳身主持召开2013年市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原则通过《关于加快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等。
昨日下午,市委副书记、市长李柳身主持召开2013年市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原则通过《关于加快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等。
按照国家、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的着力建设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9073”(90%的老年人依靠居家养老,7%的老年人依托社区养老,3%的老年人入住机构养老)养老服务格局要求,市民政局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关于加快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意见》提出,从2013年起,利用3年时间,建立健全以居家养老为基础、以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为依托的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在所有社区建成日间照料中心,建成覆盖全市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
关于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各县(市)区可通过购买、租赁、调配、插建、企业共建、开发商配建等多种方式保障日间照料中心用房。新建住宅小区和旧城连片改造的居民区在出让土地时,要在规划技术要点中明确规定配建日间照料中心。旧城已建成社区要整合闲置资源,根据辖区老年人口数设置日间照料中心服务用房,可在远离日间照料中心的居民聚集区下设多个小区老年人服务站点。原则上社区老年人口数量分别在500人以下、501至1000人和1001人以上的,服务用房面积应分别不低于200平方米、300平方米和400平方米。日间照料中心要逐步增加服务功能区域,基本实现“六有”(有休息室、有餐厅、有保健室、有阅览室、有多功能活动室、有办公室)。日间照料中心应依照“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的原则,可以采取多种运营方式。
关于居家养老服务制度。一是政府为困难老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坚持政府购买与个人购买服务相结合的原则,由县(市)区政府委托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或组织的专业人员,采取上门服务的形式,逐步为本市户籍的城镇散居“三无”老人、独生子女和计生双女困难父母老人、生活不能自理或半自理无子女照顾的低保老人、省级以上老劳动模范、重点优抚对象中生活困难以及其他生活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洁、助浴、助医、助行、助购、文化娱乐、精神慰藉和法律维权等居家养老服务并给予补助。二是搭建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市政府将进一步加强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主网和呼叫中心建设,努力打造10分钟社区服务圈。三是整合社会养老服务资源,大力发展和培育居家养老服务社会组织。
《意见》提出,在落实国家规定的各类优惠扶持政策的基础上,对社区养老服务站点给予适当的一次性开办补贴和运营补助。
会议强调,我市老龄化社会形势严峻,要把养老服务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社区养老服务业发展,构筑投资主体多元化、管理体制规范化、运行机制市场化、服务方式多样化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新格局。
会议充分肯定了我市近年来的红十字事业。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发展红十字事业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理顺体制,规范管理,完善监督体系,加大扶持力度,充分发挥其作为党委、政府人道领域助手的作用。
会议听取了市发改委关于我市修建政府性楼堂馆所清理自查工作情况的汇报。
会议最后指出,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当前经济形势的分析判断和各项决策部署上来,全力做好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要狠抓企业服务工作,积极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问题。要通过改造提升、技术创新、降低成本等手段,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提高经济发展质量。要加强与国家、省有关部门的沟通衔接,争取更多政策支持。要建立月报制度,盯紧抓实事关发展和民生的重大项目,切实加快前期工作和工程建设。要继续开展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率。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记者 孙自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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