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深化“放管服效”改革,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今日记者从洛阳市市场监管局获悉,《洛阳市“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下发,进一步破解“准入不准营”问题,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依照《方案》,2022年年底前,洛阳全面实现涉企证照电子化。
持续深化“放管服效”改革,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今日记者从洛阳市市场监管局获悉,《洛阳市“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下发,进一步破解“准入不准营”问题,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依照《方案》,2022年年底前,洛阳全面实现涉企证照电子化。
具体的工作安排为: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在全市范围内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在自贸试验区洛阳片区进一步加大改革试点力度,力争2022年年底前,建立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的行业准营规则,大幅提高市场主体办事的便利度和可预期性。
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
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梳理涉及市、县两级权限事项,形成《洛阳市“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共201项,在全市范围内执行。定期向社会公布清单调整更新情况,接受社会监督,清单之外不得限制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进入相关行业开展经营。
分类推进审批改革
直接取消审批(共19项)
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等不得要求企业提供相关行政许可证件。
审批改为备案(共7项)
原则上实行事后备案,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确需事前备案的,企业完成备案手续即可开展经营。企业按规定提交备案材料的,应当场办理备案手续,不得作出不予备案的决定。
实行告知承诺(共22项)
有关主管部门要依法准确完整列出可量化、可操作、不含兜底条款的经营许可具体条件,明确办理需提供的材料、办理程序、监管规则和违反承诺后果,一次性告知企业,并提供告知承诺书示范文本。
对因企业承诺可以减省的审批材料,不再要求企业提供;对可在企业领证后补交的审批材料,实行容缺办理、限期补交。对企业自愿作出承诺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审批决定。
有关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宽进严管”,确有必要的可以开展全覆盖核查。发现企业不符合许可条件的,依法调查处理,并将失信违法行为记入企业信用记录,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
优化审批服务(共153项)
按照改革清单规定的举措精简许可条件和审批材料,优化办理流程、压减审批时限,取消或延长许可证件有效期限、取消数量限制或合理放宽数量限制并定期公布总量控制条件、企业存量、申请排序等情况,优化审批流程,压减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强化审批服务。
同时,有关部门要逐项明确优化审批服务的具体措施,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提高审批服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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