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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处非办提醒:警惕以“消费新业态”为名的非法集资陷阱

您当前的位置 : 洛阳网 > 新闻中心 > 洛阳 > 洛阳新闻  来源: 洛阳网 2021.09.15 18:02

  近年,非法集资形式愈加多样、手段愈加隐蔽。近期,一些打着“消费新业态”旗号进行集资的诈骗陷阱相继被曝光,不法分子多以高额回报诱导消费者,市处非办提醒市民对此应谨慎辨别。

  ●案例

  率某在山东省济南市经营某家居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为吸引顾客,率某打着“消费新业态”的旗号,推出“零元消费”活动,并通过宣传册、微信、口口相传等方式公开向社会宣传。根据活动规定,顾客在该购物广场购买家具后,签订“零元消费合同”,每月即可获得高额返利,直到返完本金为止。此外,率某还发展了大量不在职业务员,这些业务员可通过发展顾客的方式获得提成。

  截至案发,该公司共非法集资20多亿元,合计造成损失6.4亿元,涉及人员2万余人。最终,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率某无期徒刑。

  ●解析

  法院审理认为,率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犯罪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

  市处非办工作人员表示,随着非法集资犯罪手法的不断翻新,一些不法分子打着“经济新业态”“投资新模式”等幌子,用新噱头及高收益迷惑投资者,蔓延速度快、作案手段隐蔽,欺骗诱导性更强。

  此类非法集资活动实质还是“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资金运转难以长期维系,其主要有以下特征:通过传单、广告、业务员推广等途径公开宣传;不以真实消费为目的,承诺在一定期限内向顾客返还预付资金并支付一定利息。

  ●提醒

  市处非办提醒市民,虽然各种非法集资手段花样翻新,但核心都是通过“高额回报”等诱饵吸引投资者。对于此类非法集资陷阱,投资者要正确甄别相关宣传信息,一旦遇到商家存在吸纳资金的行为,且承诺返还高额的实物和收益,就要提高警惕,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不要被“高收益”冲昏头脑,以免落入非法集资陷阱。(洛报融媒记者 戚帅华)

[ 责任编辑:苑曼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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