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新安县有关部门获悉,该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餐饮行业管控的通告【2021】第3号》,决定自8月10日至8月30日,对全县餐饮行业单位实行管控措施。
记者从新安县有关部门获悉,该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餐饮行业管控的通告【2021】第3号》,决定自8月10日至8月30日,对全县餐饮行业单位实行管控措施。具体如下:
一、润华君悦西餐厅、维也纳国际酒店自助餐厅停止对外营业。
二、各类酒店原则上不得举办婚宴,已预定的宴席全部退订,确需举办的要严格落实防控要求,不得超过5桌,每桌不超过10人,参加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所有小餐饮店停止堂食经营。
四、对店外经营的烧烤店、小吃店、大排档等餐饮单位,由城管局、市场监管局联合执法,予以取缔。城管局、市场监管局、文明城市创建分包路段责任单位要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五、乡村大食堂停止对外营业。(洛报融媒记者 刘嘉仪)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4112012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编号:1608238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编号:豫B2—20060064 网络服务:(0379)65233606 65233616 业务咨询:(0379)65233921 传真:(0379)65233529 地址:洛阳新区开元大道218号 报业大厦22层 邮编:471023 本站法律顾问 河南法铎律师事务所 张运超律师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79)65233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