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市警方开展了新一轮“电四轮、红三轮”专项整治行动。今日,洛报融媒记者从洛阳市公安局获悉,此项工作自今年5月27日开展以来,共查处“电四轮、红三轮”交通违法6534起,依法暂扣违法车辆3960辆。
近期,我市警方开展了新一轮“电四轮、红三轮”专项整治行动。今日,洛报融媒记者从洛阳市公安局获悉,此项工作自今年5月27日开展以来,共查处“电四轮、红三轮”交通违法6534起,依法暂扣违法车辆3960辆。
低速三、四轮电动到底还能不能上路?
洛阳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低速电动车是指用于载客或载货的三轮、四轮电动车,由于此类车辆技术和安全性能较低,不符合国家现有的相关技术标准,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明确将此类车辆归入机动车范畴。《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上路行驶需要悬挂机动车号牌,驾驶人需要取得相应类型的机动车驾驶证后方可上路行驶。由于此类车辆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因而不能依法在车管所注册登记,故不能悬挂机动车号牌上路行驶。
“为逐步解决低速电动车违法上路问题,考虑到现阶段状况,从维护交通秩序和安全角度出发,我们要求这类车辆驾驶人必须持有相应类型的驾驶证,低速三轮电动车需要准驾车型为D的驾驶证,低速四轮电动车需要C2及以上驾驶证。”该负责人介绍,另外,驾驶人驾车上路时还要随车携带购车发票、出厂合格证等车辆来历证明,并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杜绝交通违法。
据悉,下一步,洛阳交警部门将在强化路面执法管控的同时,通过人脸识别技术,加大对交通违法驾驶人的识别抓拍力度;对于闯红灯、逆行,违反标志标线、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依法严格处罚并曝光、抄告。
“在国家没有出台相关法规政策前,我们将借鉴外地做法,协同其他部门形成合力,综合整治,设立低速三、四轮电动车淘汰期,并划定禁行和限行区域。”该负责人表示,全市交警部门还将严厉打击利用此类车辆进行非法营运,进一步规范低速电动车的出行和使用。(洛报融媒记者 申利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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