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河南代表团审议时明确提出,“要用好深化改革这个法宝”。下一步,我市要坚持和完善农村改革的成功实践和经验,坚定不移把农村改革推向深入,以深化改革“深耕”希望田野。
洛宁县赵村镇张营村,无人机在田间开展小麦病虫害防治工作 (资料图片)
在以乡村振兴开启城乡融合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的新时代,如何解决农业农村发展面临的各种矛盾和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河南代表团审议时明确提出,“要用好深化改革这个法宝”。下一步,我市要坚持和完善农村改革的成功实践和经验,坚定不移把农村改革推向深入,以深化改革“深耕”希望田野。
“三权分置”盘活农地资源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新安县五头镇旺众种植合作社理事长张金炼说,前些年,返乡创业最头疼的就是土地——老百姓怕失地,自己怕投钱打水漂。
2017年年初,农村承包地确了权、颁了证,老百姓吃上了定心丸。当年10月,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张金炼因此也放下了心中的包袱。
如今,地还是那块地。不过,土地有了租金,樱桃换了玉米,农民成了工人,沉睡的土地被彻底激活。对此,市农业农村局负责人表示,承包地确权颁证,稳定了承包关系,无论是普通农户还是新型经营主体,都有了稳定的预期,有利于发展农村生产力。
今年,我市将稳步推进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支持县、乡探索成立土地整理流转平台或土地信托机构,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年底全市农地流转率要达到40%。同时,鼓励发展多样化的联合与合作,让小农户更多分享改革成果。
当然,农村改革必须坚守底线。那就是,不管怎么改,不能把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改垮了,不能把耕地改少了,不能把粮食生产能力改弱了,不能把农民利益损害了。
全面铺开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前些日子,栾川县石庙镇龙潭村召开了一次村民大会,干了一件事——分红,全村每人分红10元,70岁以上老人则可分红20元。
10元钱虽不多,却是村民拿到的首笔村集体经济分红,这也标志着我市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迈出关键一步。
多年来,不少村集体资产都是一本“糊涂账”,产权不清、权责不明、保护不到位等问题突出。去年,我市全面启动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旨在切实把清产核资搞实、把权属关系厘清、把集体资产管好用好。
作为试点地区,龙潭村率先完成了清产核资、身份确认、折股量化等工作,成立了全市首家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并将由村小学旧址改建的研学旅游基地等经营性资产纳入其中,每年保底收入10万元。下一步,村里将聚焦研学旅游产业,不断把“蛋糕”做大分好,让乡亲们有更多收益。
按照要求,今年5月底前,我市要基本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任务,并压茬推进集体成员资格认定、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等工作,6月底实现行政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全覆盖。
在此基础上,我市把发展集体经济作为乡村振兴的重点,力争年底前全市80%以上的行政村有稳定集体经济收入,其中80%以上的村集体经济年收入超过5万元,有效解决基层组织“没钱办事”的问题,提升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深化改革激发内生动力
深化新一轮农村改革,“稳”是基础,“活”是目标,就是要在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不动摇的前提下,让农村资源要素活化起来。
今年,我市将突出抓好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两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启动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建立健全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体系和管理制度,提高生产经营效率。
与此同时,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国有林场改革、农村供销社综合改革、农村各领域改革举措也要加速落地,进一步激发乡村振兴内生动力。
改革不会一蹴而就。各地农村千差万别,要充分考虑各地资源禀赋和经济社会发展差异,因地制宜推进改革,尤其对涉及广大农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要坚持问题导向、先易后难、积极稳妥推进,不搞齐步走、一刀切。
农民是农村发展的主体,农村改革为了农民,更要依靠农民。下一步,在农村改革推进中,我市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农民积极性、主动性,真正把广大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转化为推动乡村振兴的动力。(洛阳日报记者 白云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