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网首页 新闻 县区 百姓呼声 电子报 网站投稿 洛阳社区
  新闻 | 图片 | 洛阳

关于购物小票 这些事儿您得知道

您当前的位置 : 洛阳网 > 新闻中心 > 洛阳 > 洛阳新闻  来源: 洛阳网-洛阳晚报 2017.11.18 09:36

  绘图茜文

  “这是您的商品,请您收好购物小票。”每次购物后,我们都能听到这样一句话。拿到购物小票后,出停车场时,有人告诉您留下购物小票可以免费停车;出超市时,有人上前要求查验您的购物小票;甚至有人专门在超市、商场门口收集购物小票……

  遇到这些情况您会怎么办?这些行为是否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关于作为消费凭证的购物小票,您应该注意哪些问题?请看晚报记者的调查。

  现象留下购物小票,才能免费停车

  说法:这种行为不规范也不合理

  近日,市民张先生开车到我市一商场购物,出停车场时,车管员表示如果没有购物要支付3元的停车费,如果留下购物小票就可以免费停车。张先生说:“我已经在超市里购物了,满足了商场的免费停车条件,为啥一定要留下我的购物小票?如果我把购物小票给了工作人员,万一商品有问题,我怎么要求超市进行售后处理?”

  常到该商场购物的王女士说:“原来这里的停车场是免费的,后来才开始收费。一开始我也很不习惯把购物小票给工作人员,因为没有购物小票就不能开发票,退换货也成问题,但为了免费停车,只好照办。”王女士现在每次在这里购物后,会顺便买点面包之类的小额商品,将小额消费的购物小票交给工作人员。

  律师说法:河南洛太律师事务所律师杜鹏认为,消费者在结账后,购物小票就归消费者所有,商场的这种行为是不可取的。第一,留存购物小票免收停车费从本质上看,是商家招揽顾客的一种行为,是为了实现自己的商业利益最大化;第二,商家留存购物小票后,会给顾客购物之后的退换货等维权行为带来不便,这种行为不规范也不合理,顾客应保管好自己的购物小票;第三,了解顾客是否在商场内消费有很多种方式,如商家给购物的顾客发放停车券等。

  现象出超市时被强行查验购物小票

  说法:该行为没有法律依据,属于重复检查,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洛龙区的一家小超市最近刚开业,由于优惠力度比较大,每天都有不少市民来此购物,张女士是这里的常客。不过,让张女士比较反感的是,每次出超市时,工作人员都要求再次查验购物小票,看她带出来的东西是否都结账了。

  张女士说:“拿着大包小包的东西出来,还要再找购物小票,真是不方便。我已经结过账了,为啥对方还要再检查一遍?就像怀疑顾客偷东西一样。”

  目前,我市一些大型超市已不再查验购物小票,但仍有部分超市要求消费者出示购物小票。

  律师说法:律师杜鹏认为,超市的这种行为属于重复检查,因为消费者结账时,收银员已经对其所购商品进行核对,而且超市出口处通常有防盗仪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结账后,购物小票归消费者所有,商家为防盗而安排工作人员强行查验购物小票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在查验购物小票的过程中,超市更不能武断地认定消费者有偷盗等不正当行为,消费者如果认为自己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向工商部门投诉,或向公安机关报案。

  现象商场门口有人专门收集购物小票

  提醒:购物小票不要随意丢弃或转让,不需要的话可销毁

  在我市一家大型商场的收银台附近,有个人热情地迎上前,跟刚结完账的刘女士说:“美女,你的购物小票还要吗?不要就给我吧!我买也行!”刘女士有点儿不知所措,这购物小票能有啥用?

  记者调查发现,这些人索要或收购这些购物小票后,会定期卖给票贩子。因为购物小票是不记名的,票贩子可以用它来开发票,这样,这些看似无用的购物小票就实现了“华丽转身”,顿时身价倍增。

  这些发票通常被用来虚增费用或列支一些不便入账的费用,或以费用名义列支,冲销不便在账面上体现的高额工资或超过法定扣除限额的福利费用,最终目的都是为了减少应纳税所得额,少缴企业所得税。

  提醒:在税务机关稽查时,如果企业无法提供开支的真实性、合理性证明,这些发票将被直接判定为虚假发票。相关企业除了会被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补缴所得税,还将视查证的情况和情节接受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将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当商品出现问题需要更换、退货、索赔时,购物小票是非常有力的证据。此外,购物小票上还有消费者的卡号等信息,最好不要随意丢弃或转让,不需要的话可以销毁。(洛阳晚报记者 郭飞飞)

[ 责任编辑:张惟一 ]
返回洛阳网首页>>
相关阅读
    孩子睡觉打呼噜,是腺样体肥大吗
    孩子睡觉打呼噜,是腺样体肥大吗
  • ·短暂血糖升高 糖友可这样应对
  • ·孩子抑郁了,家长该咋办
  • ·头痛和用滴耳药有没有关系
  • 花开洛城满目春 健身赏景觅野趣
    花开洛城满目春 健身赏景觅野趣
  • ·漫游东关大街 寻迹“孔子问礼”
  • ·观烂漫春花 赏河山春色
  • ·沟门村:品兴华豆腐 赏美景连连
  •  
    新闻排行
  • 洛阳民宿咋发展 业内大咖有见地
  • 洛阳今年将实施邻里中心建设提升专项行动
  • 2024中原药谷建设发展大会在嵩县举行
  • 市政协党组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举行集...
  • 近期洛阳气温较高 本周后期多短时雷阵雨
  • 北京博士后乡村振兴服务团河南栾川行...
  • 洛阳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
  • 小心!交通违法提醒短信有“套路” 已...
  • “五一”假期,洛阳文旅预订单量位居...
  • 上窑社区:创新运营模式 提升居民运动...
  • 百姓呼声
    自4月16日起,洛阳市从政坊游园暂停售票
    违规办理洛阳旅游年票行为为何屡禁不止
    精彩图片
    铁骑加紧训练 护航牡丹...
    厨师李治峰:传承不守...
    栾川县秋扒乡白岩寺村...
    增设公益服务设施 提升...
    精彩热帖

    蓝喉

    春天三片

    朽荣与共

    玉蝉花
    /初绽芳容观牡丹
    /四月洛阳
    /天津晓月
     
    版权声明:洛阳日报报业集团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转载或建立镜像等。 联系电话:0379-65233520
    洛阳日报报业集团简介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豫ICP备05017468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4112012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编号:1608238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编号:豫B2—20060064  
    网络服务:(0379)65233606 65233616 业务咨询:(0379)65233921 传真:(0379)65233529
    地址:洛阳新区开元大道218号 报业大厦22层 邮编:471023
    本站法律顾问 河南法铎律师事务所 张运超律师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79)65233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