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住建委获悉,《关于加强城市区分布式供热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近日下发,明确我市供热发展将按集中供热优先、分布式供热补充的原则进行,在集中供热管网已覆盖或计划覆盖到的区域内,新建小区应采用集中供热。
昨日,记者从市住建委获悉,《关于加强城市区分布式供热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近日下发,明确我市供热发展将按集中供热优先、分布式供热补充的原则进行,在集中供热管网已覆盖或计划覆盖到的区域内,新建小区应采用集中供热。
什么是集中供热?在集中供热管网已覆盖的区域中是否还能使用分布式供热?对此相关部门的负责人一一进行了解答。
原则 集中供热优先、分布式供热补充
《意见》指出,我市将按照集中供热优先、分布式供热补充的原则发展供热。在热源的选择上,要以热电联产为主,其他可再生能源及清洁能源为辅,燃气锅炉房作为调峰及备用热源。
也就是说,在未实现集中供热的区域,我市鼓励市政供热企业加快集中供热管网的铺设和延伸,优先发展集中供热;其余集中供热管网无法覆盖的区域,可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的原则,积极引进以新型清洁能源为主的分布式供热方式。
市住建委供热管理科相关负责人说,从去年开始,以燃气为主的分布式供热在我市兴起,相比集中供热,分布式供热的稳定性较弱;“集中供热受财政补贴,燃气供热则受气价变动影响较大”。
监管 分布式供热企业未批先收费,要被列入黑名单
市住建委供热管理科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将加强对分布式供热企业及房地产开发商的监管。
对未经市供热主管部门批准,就在城市区施工,或未批先收取费用的分布式供热企业,由市供热主管部门委托执法部门,对其依法依规进行处罚。违反本规定两次及以上的,被列入建设市场黑名单,禁止在我市范围内从事相关业务活动。
除此之外,《意见》还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新建居住小区时,未经市供热主管部门批准,不得与分布式供热企业签订供热建设协议。违反本规定的,建设主管部门将不进行竣工验收,并责令开发企业整改,未按要求整改的,将被列入建设市场黑名单,禁止在洛阳市范围内从事相关业务活动。
处理结果在省住建厅网站和洛阳市级媒体上公布;若涉嫌合同欺诈,将依法查处。
提醒 买房前,一定要确认小区供热方式
《意见》规定,在我市市政热力管网已覆盖或计划覆盖的区域内,新建小区应采用集中供热。对已采用分布式供热的小区的开发企业,《意见》也有要求:开发商应通过多种方式明确告知购房人。
《意见》要求,在房屋销售区域的明显位置,开发商应摆放或张贴“本小区未采用市政管网集中供热,而是采用燃气(或其他清洁能源)分布式供热”的说明;在房屋销售合同附加条款中,要有“本小区未采用市政管网集中供热,而是采用燃气(或其他清洁能源)分布式供热”的条款,并要加黑注明。
对于在《意见》下发前已预售的房屋,如具备集中供热条件,开发商要再次征求业主意见并取得签字,如超过70%以上业主不同意使用分布式供热,需采用集中供热。
这些问题答案,也许您也关心
问
哪些情况下,在热力管网覆盖到的区域内可使用分布式供热?
答
1.区域内集中供热企业明确不参与供热的单位和小区。
2.达到集中供热入网条件,业主提出供热申请两年内(起始时间以供热申请表签字为准),因集中供热企业原因未开工建设的单位和小区。
3.非居民房屋建筑,产权所有人明确要求使用分布式供热,并向市供热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的。
4.居民小区70%以上居民明确要求不使用市政管网集中供热,而使用分布式供热的,应提出书面申请和全体同意者的签名,并对签名的真实性负责。
问
什么是集中供热?
答
集中供热是从城市集中热源开始,以蒸汽或热水为介质,经供热管网向全市或其中某一地区的用户,供应生活和生产用热的供热形式。目前采用市政集中供热的企业只有3家:洛阳热力有限公司、洛阳北控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新区热力分公司、洛阳高新热力有限公司。
问
与其他供热形式相比,集中供热有何优势?
答
●首先是稳定、环保、节能。集中供热由电厂余热提供热源,热电联产输送出的热水跟蒸汽和其他供热形式相比,压力、温度比较稳定。同时,集中供热管网进入小区后,通过交换机组直接输送到用户家中,比其他供热方式更为节约用地。
●其次,集中供热属于“一次投资终身受益”,凡由集中供热企业负责建设的热力站、小区公用部分设施均终身质保。(洛阳晚报记者 王若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