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市委副书记、市长刘宛康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推行河长制工作,原则通过《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等。
昨日下午,市委副书记、市长刘宛康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推行河长制工作,原则通过《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等。
按照省政府确定的2017年年底全面建立河长制的目标要求,我市进一步加快河湖渠管理保护工作,加快制订河长制实施方案。会议原则通过市水务局牵头起草的《洛阳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要求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抓紧报市委研究。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加强协作、狠抓落实,在全市河湖渠全面推行河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渠管理保护机制。要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实行一河一策、一湖一策、一渠一策,系统推进,科学施治,解决好河湖渠管理保护突出问题,实现河长治。
《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针对孤儿、特困儿童、重病重残儿童、贫困家庭儿童等保障对象,部署了五项保障任务。一是明确基本生活分类保障标准,实行困境儿童救助保障动态管理。二是完善基本医疗康复保障体系。对困难的重病、重残儿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给予适当倾斜,适当提高报销比例和封顶线。三是强化教育保障支持措施。自2017年秋季学期起,实现困境儿童从义务教育到高中阶段12年免费教育。对建档立卡的不同教育阶段的困境儿童给予相应标准的生活费补助,并免除相关费用。四是依法依规落实监护责任。五是加强残疾儿童福利服务。
根据《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我市将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进一步扩充民事、行政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将组建为农民工、未成年人等特定群体服务的专业化团队;将推行援务公开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进一步畅通特殊人群申请法律援助的绿色通道,逐步实行电话预约、上门受理等便民服务措施。会议强调,要加大宣传力度,使更多的困难群众从中受益。有关部门要创新工作方法,积极顺应法律援助的形势需要,打通法律援助服务群众依法维权的“最后一公里”。
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市政府法制办起草的《洛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提升认识,遵守程序,严格把关,确保文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合乎人民群众意愿,不断提升政府依法行政水平。要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完善行政应诉工作机制,加大调处力度,提升化解争议能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发生,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会议听取了近期安全生产、脱贫攻坚情况书面报告。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洛阳日报记者 孙自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