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二届三次会议传来好消息,市民关注已久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组合申请购房政策正式通过审议,这意味着市民离通过“组合贷”实现住房梦又近了一步。
昨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二届三次会议传来好消息,市民关注已久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组合申请购房政策正式通过审议,这意味着市民离通过“组合贷”实现住房梦又近了一步。
此前,《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实施细则》(简称《细则》)通过晚报,公开征求市民意见。
《细则》所称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组合贷”),是指连续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时,市公积金中心和承办的商业银行,同时为其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而形成的特定贷款组合。如果购房选择“组合贷”,最高贷款额或超过公积金限定的最高40万元限额。
经过公开征求市民意见并进一步完善修订,《细则》通过了会议审议并将于近期正式发布实施,这意味着近期如果您想买房子多贷点儿不妨等等,搭上“组合贷”的快车。
会议同时审议了《2016年度洛阳市住房公积金收支决算及2017年度收支预算情况》《洛阳市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等,听取市公积金中心2016年度向商业银行申请使用短期信用贷款情况的报告等内容。会议透露:今年我市将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的受益范围,预计年度提取额将达到39亿元,发放公积金贷款35亿元。(洛阳晚报记者 连漪 通讯员 卢彦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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