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伊滨派出所民警告诉记者一件事儿:一名男子喝酒后与朋友打赌去派出所“耍耍”,开车到治安大队三中队后,我们将那名男子和其朋友一起交给交警处理。
昨日,伊滨派出所民警告诉记者一件事儿:一名男子喝酒后与朋友打赌去派出所“耍耍”,开车到治安大队三中队后,我们将那名男子和其朋友一起交给交警处理。
王某和赵某是偃师市高龙镇人,今年都是40多岁,3月15日下午,俩人喝完酒后,从偃师市高龙镇驾车前往伊滨区庞村镇玩儿。王某和赵某打赌称,他敢去派出所“耍耍”,并找来一起喝酒的一名男子当见证人。
当日17时许,王某驾车载着赵某和见证人一起前往伊滨派出所治安大队三中队。值班民警问他们来办啥事儿,他们说来“耍耍”。民警看仨人走路摇摇晃晃,身上还有很大的酒味儿,就将他们带到办公室,随后联系了交警部门。
交警赶到后,立即对驾驶员王某进行呼吸酒精测试,发现其呼吸酒精测试含量超过每100毫升血液中200毫克,属于醉驾。
目前,王某因涉嫌危险驾驶被刑事拘留。(洛阳晚报记者 余子愚 通讯员 王培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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