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市环境保护委员会获悉,2016年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先进单位名单日前公布,市公安局、偃师市环境保护局、洛龙区李楼镇人民政府上榜。
去年,全市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控煤、控尘、控排、控车、控油、控烧“六控”措施,深入开展大气污染治理,治理成效显著。同时,我市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环保制度,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市公安、交通、环保等部门,根据自身工作职责,齐抓共管、运转高效,形成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合力。
去年,我市大气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特别是下半年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以来,PM10平均浓度为124微克/立方米,较上半年下降12微克/立方米;PM2.5平均浓度为76微克/立方米,较上半年下降6微克/立方米。(洛阳日报记者 高峰 通讯员 张俊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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