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返乡创业和贫困家庭劳动力自主创业,是促进农村发展、农民致富的有效途径。《河南省转移就业脱贫实施方案》提出,在脱贫攻坚期内,要加大自主创业扶持力度,开展免费创业培训,提供创业服务和创业担保贷款,带动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
农民工返乡创业和贫困家庭劳动力自主创业,是促进农村发展、农民致富的有效途径。《河南省转移就业脱贫实施方案》提出,在脱贫攻坚期内,要加大自主创业扶持力度,开展免费创业培训,提供创业服务和创业担保贷款,带动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
●鼓励贫困家庭劳动力自主创业
对参加创业培训的扶贫对象,培训合格并取得证书的,每人最高补贴1500元。对自主创业、取得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贫困家庭劳动力,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和奖励。省每年评选一批省级优秀创业项目,每个给予2万元至15万元资助。
●创建农民工返乡创业园
有条件的贫困县可依托现有场地或各类园区建设农民工返乡创业园,扶持返乡农民工创业。开展创业型乡镇、村创建活动,鼓励企业在有条件的乡镇、村创建就业实体,对吸纳贫困人口在30%以上的,给予物业、房租、水电等费用补贴。在每年组织开展的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和新型孵化平台评比认定中,拿出部分名额,用于扶持贫困县农民工创业园区。
●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力度
对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劳动力自主创业的,给予最高1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给予最高2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因不可抗拒原因造成贷款损失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核销。对信誉好、创业能力强的贫困劳动力,可以取消反担保。
●改进金融服务
加快建立农村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居民住房财产权等的抵押担保机制,开展林地承包(租赁)经营权及林木、畜禽、水产品等活体资产作为有效担保物试点工作。金融部门要探索建立贫困县农民工诚信台账和信息库,对经营正常、信誉较好的可直接给予信用贷款。(洛阳日报记者 白云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