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移就业必须提升贫困对象就业能力。《河南省转移就业脱贫实施方案》提出,脱贫攻坚期内,对有接受培训意愿且符合受训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每人至少开展1次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其就业能力。
转移就业必须提升贫困对象就业能力。《河南省转移就业脱贫实施方案》提出,脱贫攻坚期内,对有接受培训意愿且符合受训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每人至少开展1次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其就业能力。
●对贫困家庭劳动力实行免费培训
贫困县要以全民技能振兴工程为统领,将人社部门实施的城乡劳动力职业培训、农业部门开展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扶贫开发部门实施的“雨露计划”等,统筹纳入当地贫困家庭劳动力培训规划,整合各类培训项目,统一下达培训计划和任务,统一定点机构,统一考核评价标准,对贫困家庭劳动力实行免费培训。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项目申报和建设向贫困县倾斜。
●鼓励贫困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
对全省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学生免除学费,为全日制在校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按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
●提高培训补贴标准
对贫困家庭劳动力参加职业培训的,适当提高职业培训补贴标准。贫困家庭劳动力参加培训机构集中培训(包括实习)的,每人每天给予30元的生活补贴;市外省内参加培训的,每人一次性给予300元交通、住宿费补贴,减轻贫困劳动力参加培训的负担,提高其积极性。企业新招聘贫困家庭劳动力并与其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自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开展岗前培训的,按照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80%对企业给予补贴。
●提高培训的精准度
要做好贫困县职业技能培训规划,对各类就业群体进行多层次、多类别培训。要侧重培训周期短、易学易会、脱贫增收见效快的“短平快”职业技能。要利用农闲时间,积极开展订单式实用技术培训,使务农和技能培训两不误。鼓励优质培训机构根据贫困家庭劳动力地域分布,就近就地开展培训。(洛阳日报记者 白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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