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上午,为认真落实洛阳市创建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和有关领导要求,迎接国家考核组验收,偃师市在市委二楼会议室召开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推进会,安排部署下阶段示范区创建工作。市领导马洪福、各镇(区)镇长(主任)、主管文化工作副职、市直相关委局负责人、创建办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马洪福部长对下阶段工作提出八点要求:一是思想要重视。一方面国家即将对洛阳市创建工作进行验收,时间紧迫;另一方面洛阳市作为河南省唯一的第二批示范区创建单位,志在必得,务必通过验收;同时文化示范区是洛阳市“四个定位”之一,偃师作为洛阳唯一的县级市,属于验收重点单位。二是人员要到位。各镇(区)文化站长、文化专干、村文化管理员要专职专干,保证每天按时到岗,文化场所有人管理,不得出现工作期间不在岗状况。三是设施要齐全。各镇(区)、行政村文化活动设施要配备齐全,完善各类标志、标牌,公布监督电话。四是制度要完善。示范区创建工作制度要随着工作要求及时更新,不断完善;已制定的制度要及时制作成板面,进行公示。五是资料要健全。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标准,各镇(区)、单位要对照标准,认真细致整理创建资料,及时保存活动开展的各种音视频、图片、文字等资料。六是特色要突出。各镇(区)要结合当地民俗文化,突出亮点、抓住特色,以百姓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活动。七是氛围要浓厚。在宣传上,电视、广播、网络要滚动播出宣传标语,报纸每周要有创建新闻,各单位政务微博、微信等要大力进行宣传。各镇(区)、行政村、单位还要结合实际情况,悬挂宣传标语、制作宣传栏,提高群众知晓率。八是督查要强化。由市纪委、政府督查室、创建办抽调人员组成专项督查小组,不定时对市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张海书法艺术馆、青少年活动中心、全民健身中心等开放单位和镇文化站、村文化活动中心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督查情况及时公布,并通过媒体进行播出。(偃师市创建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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