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滨区本着“自愿报名、公平竞争、坚持标准、择优录取”的原则,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推行“区聘、镇管、村使用”的模式,在全区范围内广泛招募文化专职管理员,积极探索农村基层文化管理队伍的建设途径,成效显著。
一、打破传统,公开竞聘,提升文化管理员队伍素质
以前,村级文化大院管理不规范,图书室大多是占用村委会一间房子,管理员也由村里随便指认一名村干部兼任。因此所配图书没有得到有效利用,并且破损、流失严重,不少文化大院徒有虚名。2014年9月,通过认真调研,伊滨区大胆尝试,出台了《伊滨区文化管理员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按照“区聘、镇管、村使用”的模式,由各镇文化站负责,按每村1名文化专职管理员的要求进行招聘,报文化主管部门核准后纳入镇文化站统一管理,往各村进行调配,村文化专职管理员接受镇文化站和所在村双重管理。要求每个村(社区)至少配备1名专职文化管理员,薪酬由区财政全额支付,每月补贴300元,按季度发放;明确文化管理员工作职责,制定培训计划,建立考评制度,年底依据考评等级发放年终奖。文化管理员任期两年,考评不合格的将被解聘,这种动态管理模式,提高了文化管理员的工作积极性。
通过竞聘上岗,从群众中公开选拔热心文化事业、文化水平相对较高、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的人员担任文化管理员,既满足了自身的兴趣爱好和特长,又突出了文化管理岗位的专业性和自愿性。2015年1月底,伊滨区完成了首批30个试点村文化专职管理员的招聘工作,在各方面条件成熟获取一定经验后,将逐步在全区推广,实现全覆盖。
二、专职管理,效果凸显,文化阵地功能逐步恢复
文化专职管理员配备之后,村内现有的文化设施有了专人管理,特别对农家书屋、文体活动室、文化宣传廊等设施的管理,改变了农村文化大院原先的脏、乱、差局面,文化设施流失、移作他用的现象基本杜绝。文化大院保障了每周不少于40小时的开放时间。
三、发挥优势,建强队伍,促进农村文化事业发展
文化专职管理员来自基层,服务基层,他们既是上级政策的宣传者,又是基层意见的反馈者,能第一时间了解基层群众对文化生活的新需求,对基层文化事业的发展具有推进作用。
一是文化活动更加丰富。村文化专职管理员大多都是当地的文艺爱好者,既熟悉本地各类文艺爱好者的情况,也具有一定的号召力,能在业余时间策划开展一些文艺活动,积极组织村民参加区、镇举办的各类文体活动,丰富农村文化生活;能配合镇文化站做好各项基层文体活动影像资料的收集工作。同时,区里将农村文化专项资金中文体活动部分做为奖补资金,支持文化管理员开展文体活动和志愿活动,满足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供给。
二是文体团队蓬勃旺盛的组建。充分依托文化管理员专业技能和人脉资源优势,不断发掘、培养和吸纳群众中涌现出的文化活动积极分子、乡土文化能人、民间文化传承人,带动村业余文化队伍建设;把队伍中具有专业素养、热心公益文化事业的人员,建立村级志愿者服务队,形成专兼结合的基层文化工作队伍,解决了公共文化人才短缺、队伍规模偏小问题。
通过30名专职管理员的推荐,2月、3月新登记注册文化志愿者160名、发展文化志愿团队17支,其中部分优秀志愿者在管理员的指导下,义务加入到文化大院的管理中,基层文化队伍不断壮大。
三是基层文化需求得到及时反馈。文化管理员作为政府与群众之间的纽带,通过在村(社区)文化大院设置意见箱、座谈、走访等形式,收集不同年龄、不同学历、不同职业对公共文化需求、活动效果的信息反馈,建立工作台账,及时把群众所需的动态信息向上级部门反映,为上级部门决策提供了可靠依据,或采取补救措施,或投资扩充设备器材,或增添服务项目,不断丰富和完善公共文化服务内容,满足农民群众对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积极构建了政府主导,群众参与、对话具有良性互动的制度框架。
今年春节、元宵节,伊滨区依托文化站、文化大院共开展各类文体活动100余场次,参与群众达10万余人次,其中文化管理员在这些活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既是节日期间村内文化活动的倡导者,又是推动者和组织者。(伊滨区创建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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