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启动前,洛宁县图书馆房舍面积不足600平方米,馆藏图书近2万册。县文化馆房舍面积不足200平方米,部室功能设施不全,且无室外供群众活动的场地。全县18个乡镇在“十一五”期间新建站14个,且半数以上建在本乡镇政府大院内,一部分站看似单独成院,实质上为当地行政村管理使用。全县386个行政村达到标准文化大院仅七八个。
2012年8月创建工作启动后,县政府针对洛宁历史欠账多、文化设施滞后、与兄弟县(市)相比创建工作任务大的实际,挖潜筹资,节流开源,县乡互动,齐抓共管,加大创建工作资金投入,举全县之力建立完善了县、乡、村三级公共文化资金投入保障机制,推动各级文化设施上新台阶,确保了洛宁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的有效运行。
按照抓县、促乡、带村,强力推进县、乡、村三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总体工作思路,逐步建立完善了县、乡、村三级公共文化资金投入保障机制。一是紧紧抓住年度县财政经费预算时机,把县、乡、村基础文化设施建设资金和创建工作经费最大限度地纳入到年度文化事业建设预算。二是把中央补助地方文化与传媒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中的地方配套资金足额配套到位。三是把中央农村文化建设奖励资金和“两馆一站”免费开放资金集中投放,重点支持县、乡、村文化事业建设。四是县政府在县重点工程、洛书文化综合楼(文化馆、图书馆、青少年活动中心)建设上采取国家争取、县级筹资、企业垫资多渠道筹措资金等措施,确保重点工程按时间节点顺利施工。五是设立乡、村文化事业建设奖励专项资金,支持乡镇文化站、村级文化大院建设。六是乡镇政府积累提取乡村文化事业奖励资金,支持文化工作、文化活动突出的行政村。七是县政府编制落实乡镇文化站工作人员3名、村文化管理员财政补贴人员1人。八是专项资金、配套资金、奖励资金、补助资金设立专户,严格管理。工前调研、工中督查、工后验收、审批签字、程序划拨、规范使用,直至跟踪问效、查漏纠错。县、乡、村三级公共文化服务资金投入保障机制的形成,保障了洛宁创建工作特别是基层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有效开展、目标推进、资金专用。基层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突飞猛进,极大增强了洛宁公共文化整体服务能力,提升了洛宁公共文化服务的总量和质量。
目前,总投资3600万元,建设用地15847平方米的洛书文化综合楼主体工程已竣工。18个乡镇全部按照省市要求和标准建起乡镇综合文化站,386个行政村完成村级文化大院建设任务。(洛宁县创建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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