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市民若发现教师有体罚学生、对学生实施性骚扰、组织学生参加有偿补课等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可向洛阳市教育局进行举报,经查属实,将对违规教师进行处分。
今后,市民若发现教师有体罚学生、对学生实施性骚扰、组织学生参加有偿补课等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可向洛阳市教育局进行举报,经查属实,将对违规教师进行处分。
今日,记者从洛阳市教育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教师职业行为,保障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即日起,洛阳市将深入贯彻、落实由国家教育部下发的《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以下简称为《办法》)。
该《办法》规定,今后教师在教学中,如果遇到突发事件不保护学生人身安全;在教学中不公正公平对待学生;以各种名义对学生进行体罚、性骚扰;强制学生订购教辅材料;组织学生参加有偿补课;收受家长、学生财物等情况,都将受到处分。
据了解,处分包括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开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
据洛阳市教育局师训科科长余汉珍介绍:“以前对于此类教师违规行为,没有具体的明文条例。《办法》实施之后,在处分违规教师时,也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提供了具体的依据。”
同时,为了保证《办法》的有效推行,洛阳市教育局将成立工作小组,负责受理市民对教师违反师德行为的投诉、举报。投诉电话:0379-63201225。(郭瑛 余汉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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