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绿色文明 共建生态洛阳
市委常委、农工委书记史秉锐
在春意融融、万物复苏之际,我们迎来第36个义务植树节。植树造林,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实践,是建设生态洛阳、宜居洛阳的重要举措。近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社会各界积极履行法律赋予的植树义务,广泛参与义务植树和造林绿化活动,全市城乡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初步形成了路林成行、村在林中、荒山披绿、森林围城的绿化格局。
当前,生态建设水平已成为衡量市民群众生活质量的主要因素,“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是人们对生存环境最基本的愿望。为落实好党中央建设生态文明、美丽中国的要求,借两会东风,持续加强生态建设,改善人居环境,造福全市人民,2014年,我市将全面实施林业生态建设提升工程,完成新造林42万亩,并在城市周边建设“绿廊”“绿带”“绿岛”“绿园”,守护绿水青山,留住蓝天白云,为打造名副其实的中原经济区副中心城市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造林绿化,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保护生态环境,倡导绿色文明,是新时期对每个公民的基本要求。全市上下要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目标,抓住当前有利时机,以义务植树活动为引领,掀起造林绿化、美化家园的新高潮,推进生态洛阳建设再上新台阶。要牢固树立尊重自然、爱护生态、保护环境、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生态价值观,大力宣传义务植树的公益性、义务性和法定性,争做爱树护绿的宣传者、守护者、实践者,弘扬正能量、文明我先行,在全社会形成“爱绿、护绿、植绿”的良好氛围。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认识造林绿化对改善生态民生的重要意义,树立造林绿化就是促进经济发展的生态价值观,增强做好林业生态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各级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落实“门前三包”绿化责任,因地制宜开展社区绿化、庭院绿化、屋顶绿化、阳台绿化,建设绿色社区、绿色庭园、绿色营区、绿色企业。广大党员干部要积极投身造林绿化,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带动全社会共同参与。广大适龄公民要积极参加植树活动,或通过参与绿地树木认养、古树名木保护、门前“三包”等履行植树义务。要丰富义务植树形式,鼓励社会各界通过捐树建绿、捐资建林、绿化荒山等方式参与造林绿化,提高义务植树尽责率;鼓励个人以捐植纪念树、纪念林等方式,消除碳足迹,践行绿色生活;鼓励企业以营建企业林、捐建碳补偿林等方式,固碳减排,承担社会责任。要积极探索新时期造林绿化新机制,运用市场配置资源的有效途径,充分挖掘森林资源的巨大潜力,把绿色资源保护好、经营好、开发好,推进造林向造景、造富、造福转变,储蓄绿色银行,打好绿色生态牌。
绿色是文明的标志,绿色孕育着生命与希望。在这美好的季节里,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投身到植树活动中去,栽下株株新绿,共建生态家园,为建设生态文明、美丽洛阳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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