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十届市纪委四次全会召开,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郭丛斌代表市纪委常委会作工作报告。这份工作报告,展示出今年我市反腐倡廉建设的总体纲领和路线图。
8日,十届市纪委四次全会召开,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郭丛斌代表市纪委常委会作工作报告。这份工作报告,展示出今年我市反腐倡廉建设的总体纲领和路线图。
亮点一
将对反腐工作进行顶层设计
织密预防腐败“网眼”
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要求,制定《洛阳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责任分解意见》,从顶层设计上织密预防腐败的“网眼”。加强教育,使领导干部“不想腐”;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监督管理,使领导干部“不能腐”;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使领导干部“不敢腐”。
依法公开权力流程
推行权力部门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流程。要在党务政务公开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做到公开范围要“大”,大力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以及企务公开、校务公开、村务公开等,确保公开工作不留死角;公开内容要“广”,权力运行涉及哪里,公开内容就要延伸到哪里,尤其要把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焦点问题作为公开重点;公开形式要“多”,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公开栏、电子屏幕、文件、展板、会议等多种形式搞好公开,让群众更便捷地获得所需的信息。
领导班子“一岗双责”
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定期向上级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必须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成员切实做到“一岗双责”。对领导不力、不抓不管而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或者屡屡出现重大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无论是党委还是纪委,都要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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