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法治精神 建设法治洛阳
市委副书记、市长 李柳身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发表重要论述,提出了许多关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了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系列重要举措。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的主题是“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这不仅与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决定》内容高度契合,也是推进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的有效载体。我们一定要按照完善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强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全面提升全市法治化管理水平,为洛阳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的法治支撑。
一、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是法治洛阳建设的核心和灵魂。在法制宣传教育中,要大力宣传国家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公民基本权利义务和国家生活的基本原则,教育和引导干部群众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相统一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和决心。
二、大力弘扬法治精神,改进提升地方立法。要充分发挥我市享有地方立法权这一优势,紧紧围绕主题主线,切实加强经济领域立法,抓紧制定有利于规范市场秩序、优化发展环境、促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地方性法规。要更加注重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领域立法,着力加强创新社会治理、改进公共服务、维护群众权益等方面的立法。立法过程要最大限度地扩大公众有序参与,排除部门利益干扰,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于每一部法律法规制定的全过程。
三、大力弘扬法治精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是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明确要求。要通过法制宣传教育,推进全市行政机关法治建设,健全完善执法程序制度,细化量化执法裁量权,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制度,增强行政执法人员公正文明执法能力,切实遵守执法程序,注重人性化执法。要加强执法过程中对人民群众的宣传教育。
四、大力弘扬法治精神,维护司法公平正义。要通过法制宣传教育,为公正司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确保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不受外部干扰。要严肃查处损害群众经济权益、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案件,着力解决群众求助难、申诉难、执行难等突出问题,共同维护法治权威。要加大以案说法的宣传力度,在化解矛盾纠纷中宣传法治、伸张正义,将每一个案件变成展示法律权威和法治力量的载体,让公众实实在在感受到法治带来的改善和进步。
五、大力弘扬法治精神,积极助推全民守法。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知法懂法,绝不可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要着力增强全体社会成员的法治观念,使法律知识广泛传播,法治精神深入人心。要在全社会培养起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观念。
六、大力弘扬法治精神,服务洛阳经济社会发展。要围绕我市重大建设项目和开放招商、对外贸易,积极开展专项法律服务和依法治理活动,不断改善投资环境。围绕促进市场经济的公平有序,大力宣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促进市场主体规范化、市场交易有序化、市场竞争公平化。要着眼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各界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要坚持深化“法治区县”和“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广泛开展学法用法示范单位(机关)、诚信守法示范企业、依法治校示范学校等行业法治创建活动,不断提高社会治理的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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